韵脚:去十遇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 仄 平
拼音: yì liǎng shàng|shǎng zhěn zú shān hú
【意】1. 心思:~思。~见。~义。~味。~念。~志(为了达到既定目的而自觉努力的心理状态)。注~。同~。~在笔先。~在言外。 2. 心愿,愿望:~愿。愿~。~向。~图。~皆。好~。“醉翁之~不在酒”。 3. 人或事物流露的情态:春~。诗~。惬~。情~。~境。 4. 料想,猜想:~料。~想。~外。
【意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記切《正韻》於戲切,音。志之發也。《禮·大學疏》總包萬慮謂之心,爲情所意念謂之意。《禮運》非意之也。《註》意,心所無慮也。《疏》謂於無形之處,用心思慮也。無慮,卽慮無也。又與抑通。《徐鍇曰》見之於外曰意。意,猶抑也。舍其言,欲出而抑之。《大戴禮》武王問黃帝,顓頊之道存乎,意亦忽不可得見歟。意猶抑。《論語》抑與之歟。《漢石經》作意,抑猶意,古通用也。又《轉注古音》於宜切,音醫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意嗚猝嗟。又叶乙力切,音億。《秦之罘刻石文》大矣哉。宇縣之中,承順聖意。羣臣頌功,請刻於石
【两】1. 数目,二。一般用于量词和“个、半、千、万、亿”前:~个黄鹂。~本书。 2. 双方:~可。~边。~便(客套用语,彼此方便)。~旁。~侧。~袖清风。~败俱伤。 3.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:十~(一市斤。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)。半斤八~(喻彼此一样,不相上下,含贬义)。 4. 表示不定数目:~下子。~着儿(zhāor )。
【两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
【上】1. 位置在高处的,与“下”相对:楼~。~边。 2.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:~古。~卷。 3. 等级和质量高的:~等。~策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)。 4. 由低处到高处:~山。~车。~升。 5. 去,到:~街。 6. 向前进:冲~去。 7. 增加:~水。 8. 安装,连缀:~刺刀。~鞋(亦作“绱鞋”)。 9. 涂:~药。 10.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:~课。~班。 11. 拧紧发条:~弦。 12. 登载,记:~账。 13. 用在名词后边,表示时间、处
【上】〔古文〕丄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又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又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又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又上官,複姓。又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又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
【枕】1. 躺着时垫在头下的东西:~头。落(lào )~。~席。 2. 躺着的时候,把头放在枕头上或器物上:~戈待旦。~藉(纵横相枕而卧)。 3. 垫着:~木(铁路上承受铁轨的横木)。~腕(写字运笔的一种方法,右手垫在左手上写)。
【枕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章荏切,斟上聲。《說文》臥薦首者。《釋名》枕,檢也,所以檢項也。《詩·唐風》角枕粲兮。《禮·內則》斂枕簟。又《唐韻》之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職任切。義同。又車後橫木也。《小爾雅》軫謂之枕。又魚腦中骨曰枕。《爾雅·釋蟲》魚枕謂之丁。又姓。《姓苑》出下邳。又《廣韻》直深切《集韻》持林切,音沈。繫牛杙也。又木名。《釋名》烏梓一名枕,一名豫。又《本草綱目》枕木卽釣樟。又叶知險切,音展。《詩·陳風》有美一人,碩大且儼。寤寐無爲,輾轉伏枕。zdi&#
【足】1. 脚:~下(对对方的敬称)。~迹。~球。~坛。失~。高~(敬辞,称别人的学生)。举~轻重。画蛇添~。 2.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:鼎~。碗~。 3. 充分,够量:~月。~见。~智多谋。 4. 完全:~以。~色。 5. 值得,够得上:不~为凭。微不~道。 6. 增益:以昼~夜。
【足】〔古文〕疋《唐韻》卽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縱玉切,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又《廣韻》子句
【珊瑚】瑚shānhú[coral]许多珊瑚虫的骨骼聚集物,树状,供玩赏珊瑚,色赤,生于海,或生于山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似树,大者高三尺余,枝格交错,无叶,有青色者,曰琅玕。珊瑚在网:比喻有才学的人都被收罗来了典
【珊瑚】由珊瑚虫分泌的石灰质骨骼聚结而成的东西,状如树枝,多为红色,也有白色或黑色的。鲜艳美观,可做装饰品。汉班固《西都赋》:“珊瑚碧树,周阿而生。”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金石八·珊瑚》:“珊瑚生海底,五七株成林,谓之珊瑚林。居水中直而软,见风日则曲而硬,变红色者为上,汉赵佗谓之火树是也。亦有黑色者不佳,碧色者亦良。昔人谓碧者为青琅玕,俱可作珠。许慎《説文》云:‘珊瑚色赤,或生於海,或生於山。’据此説,则生於海者为珊瑚,生於山者为琅玕,尤可徵矣。”2.指珊瑚珠。《清史稿·舆服志二》:“朝服朝珠三盘,东珠一,珊瑚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