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gè|gě shēng lè|lēi shā zhī
【各】◎ 每个,彼此不同:~别。~得其所。~尽所能。~有千秋。~自为政。 | 1. 〔自~儿(gěr)〕自己,亦作“自个儿”。 2. 方言,特别:这个人真~。
【各】《唐韻》古洛切《集韻》剛鶴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葛鶴切,音閣。《說文》異辭也。从口从夂。夂者,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。《書·湯誥》各守爾典,以承天休。又屠各,北方種落名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瓚子續爲屠各所殺。又《字彙補》借作部落之落,見諸葛銅鐺。又《字彙補》引沈括筆談云:又借作洛。《石鼓文》大車出各。
【生】1. 一切可以发育的物体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了最初的体积和重量,并能发展长大:诞~。滋~。~长。 2. 造出:~产。 3. 活的,有活力的:~存。~命。~物。~机。出~入死。舍~取义。 4. 有生命的东西的简称:众~。丧~。卫~。 5. 生活,维持生活的:~计。~意。 6. 整个生活阶段:一~。平~。今~。 7. 发出,起动:~病。~气。~效。~花之笔。谈笑风~。 8. 使燃料燃烧起来:~火。 9. 植物果实不成熟:~瓜。 10. 未经烧煮或未烧煮熟的:~饭。~水。 11. 不熟悉的,不常
【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所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師庚切,音甥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玉篇》起也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凡道不欲壅,壅則哽,哽而不止則跈,跈則衆害生。《註》生,起也。又《玉篇》產也。《博雅》人十月而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年》獨隂不生,獨陽不生,獨天不生,三合然後生。又出也。《易·觀卦》上九觀其生,君子無咎。《註》生,猶動出也。又養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五曰生以馭其福。《註》生,猶養也。賢臣之老者,王有以養之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越十年生聚,而十年敎訓。又《韻會》死之對也。《孟子》生,亦我所欲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
【勒】1. 套在牲畜上带帽子的笼头:马~。 2. 收住缰绳不使前进:悬崖~马。 3. 强制:~令。~索。 4. 统率:~兵。 5. 雕刻:~石。~碑。~铭。 | 1. 用绳子等捆住和套住,然后用力拉紧:~紧。 2. 方言,强制,逼迫。
【勒】《唐韻》盧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德切,楞入聲。《說文》馬頭絡銜也。从革,力聲。一說馬轡也,有銜曰勒,無曰羈。《釋名》絡也。絡其頭而引之。《玉篇》馬鑣銜也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鞌勒一具。又《增韻》抑也。《玉篇》抑,勒也。又刻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命工師效功,物勒工名,以考其誠。《註》刻名于器,以備考驗。又《廣韻》石虎諱勒,呼馬勒爲轡。
【杀】1.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:~生。~敌。~鸡取卵。~一儆百。 2. 战斗,搏斗:~出重围。 3. 消减:~风景。 4.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:肥皂水~了眼睛。 5. 收束:~价。~尾。 6. 勒紧,扣紧:~车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:笑~人。恨~。 典
【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所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山戛切,音煞。《說文》戮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,以詔王治。五曰殺。《疏》太宰有誅無殺。此有殺無誅者,誅與殺相因,見爲過不止,則殺之也。又《秋官》掌戮,掌斬殺賊諜而搏之。《註》斬以鈇鉞,殺以刀刃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殺,克也。《郭註》隱元年公羊傳曰:克之者何,殺之也。又獲也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殺,則下大綏。諸侯殺,則下小綏。大夫殺,則止佐車。《註》殺,獲也。又同死。《孟子》凶年不能殺。又忘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殺生者不死。《註》李軌云:殺,猶亡也。亡生者不
【支】1. 撑持,伸出,竖起:~撑。~援。体力不~。 2. 受得住:乐不可~。 3. 领款或付款:~付。 4. 调度,指使:~使。~应。~着儿。 5. 附属于总体的一个部分:总~。~流。~离。 6. 〔地~〕历法中用的十二个字: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。 7. 量词:一~笔。
【支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章移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巵。《說文》去竹之枝也。从手,持半竹。《註》徐鍇曰:竹葉下垂也。《增韻》俗作攴,非。又《韻會》庶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本支百世。《傳》支,支子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支子則稱其宗。《註》支子,庶昆弟也。又《廣韻》持也。《左傳·定元年》天之所壞,不可支也。又《周語》武王克殷,作詩以爲飮歌,名之日支。《註》支,拄也。又《廣韻》度也。《晉書·職官志》有度支尚書。又《韻府》支,券也。《魏書·盧仝傳》一支付勳人,一支付行臺。《韓愈·寄崔立之詩》當如合分支。《註》今時人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