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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喜有林泉分——【中吕】满庭芳_春情传杯弄

韵脚:上平二十文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yǒu|yòu xǐ shēng fēn|fèn píng lín quán

生平喜有林泉分释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喜】1. 高兴,快乐:欢~。~悦。~讯。~剧。~气。~色。~幸。~乐(lè ㄌㄜˋ)。~洋洋。欢天~地。欣~若狂。  2. 可庆贺的,特指关于结婚的:~事。~酒。~糖。~蛋。~联。~幛。~雨。~报。~庆。贺~。报~。  3. 妇女怀孕:害~。她有~了。  4. 爱好:~爱。~好(好)。~欢。好(hào ㄏㄠˋ)大~功(热衷于做大事,立大功,现常用以形容浮夸的作风)。  5. 适于:~光植物。海带~荤。  6. 姓。

【喜】〔古文〕憘歖《唐韻》虛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已切《正韻》許里切,音蟢。《爾雅·釋詁》喜,樂也。《玉篇》悅也。《書·益稷》股肱喜哉。《易·否卦》先否後喜。又聞喜,縣名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順帝時喜同,明正統中喜寧。又《集韻》虛其切,音僖。末喜,有施氏女名。《晉語》夏桀伐有施氏,有施人以妹喜女焉。又《楚辭·天問》簡狄在臺嚳何宜,鳥致貽女何喜。《註》喜叶音羲。又《集韻》許記切,與憙同。好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彤弓弨兮,受言載之。我有嘉賓,中心喜之。《註》載叶子利反,喜讀去聲。《前漢·廣陵王傳》何用爲樂心所喜,出入無悰爲

【生】1. 一切可以发育的物体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了最初的体积和重量,并能发展长大:诞~。滋~。~长。  2. 造出:~产。  3. 活的,有活力的:~存。~命。~物。~机。出~入死。舍~取义。  4. 有生命的东西的简称:众~。丧~。卫~。  5. 生活,维持生活的:~计。~意。  6. 整个生活阶段:一~。平~。今~。  7. 发出,起动:~病。~气。~效。~花之笔。谈笑风~。  8. 使燃料燃烧起来:~火。  9. 植物果实不成熟:~瓜。  10. 未经烧煮或未烧煮熟的:~饭。~水。  11. 不熟悉的,不常

【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所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師庚切,音甥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玉篇》起也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凡道不欲壅,壅則哽,哽而不止則跈,跈則衆害生。《註》生,起也。又《玉篇》產也。《博雅》人十月而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年》獨隂不生,獨陽不生,獨天不生,三合然後生。又出也。《易·觀卦》上九觀其生,君子無咎。《註》生,猶動出也。又養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五曰生以馭其福。《註》生,猶養也。賢臣之老者,王有以養之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越十年生聚,而十年敎訓。又《韻會》死之對也。《孟子》生,亦我所欲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平】1. 不倾斜,无凹凸,像静止的水面一样:~地。~面。~原。  2. 均等:~分。~行(xíng)。抱打不~。公~合理。  3.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,不相上下:~列。~局。~辈。  4. 安定、安静:~安。~服。  5. 治理,镇压:~定。  6. 抑止(怒气):他把气~了下去。  7. 和好:“宋人及楚人~”。  8. 一般的,普通的:~民。~庸。~价。~凡。  9. 往常,一向:~生(a.从来;b.终身)。~素。  10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。~仄。  11. 姓。  12. 〔~假(jiǎ )名〕日本

【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兵切《正韻》蒲明切,音苹。《說文》平,語平舒也。《廣韻》平,正也。《增韻》平,坦也。《易·泰卦》无平不陂。又《廣韻》平,和也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傳》平和章明。《疏》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。又成也。謂解恕和好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平,成也。《春秋·宣十五年》宋人及楚人平。《穀梁傳》平者,成也。善其量力而反義也。《註》各自知其力,不能相制,反共和之義。《左傳疏》平者,和也。言其先不平,而今始平。又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地平天成。《傳》水土治曰平。《詩·小雅》原隰旣平。又治

【林泉】与泉石。《梁书·处士传·庾詵》:“经史百家无不该综,纬候书射,棊筭机巧,并一时之絶。而性记夷简,特爱林泉。”金董解元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四:“此箇閤儿虽小,其间趣不让林泉。”元辛文房《唐才子传·许浑》:“浑乐林泉,亦慷慨悲歌之士,登高怀古,已见壮心。”2.指隐居之地。唐骆宾王《上兖州张司马启》:“虽则放旷林泉,颇得閒居之趣。”《旧唐书·隐逸传·崔觐》:“为儒不乐仕进,以耕稼为业……夫妇林泉相对,以啸咏自娱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三回:“我自今以后,纵然终老林泉,便算荣逾台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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