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一模
平仄:仄 平 平
拼音: gōng shì gū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7. 服侍:~父母。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【姑】1. 称父亲的姐妹:~~。~父。~表(一家的父亲和另一家的母亲是兄妹或姐弟的亲戚关系,如“~~兄弟”)。 2. 丈夫的姊妹:小~子。~嫂。 3. 旧时妻称夫的母亲:翁~。舅~。 4. 少女,亦作妇女的通称:~娘(a.未婚少女,“娘”读轻声;b.姑母)。道~。尼~。 5. 暂且,苟且:~且。~息。 典
【姑】《廣韻》古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孤。《爾雅·釋親》婦稱夫之母曰姑,父之妹亦曰姑。王父之妹曰王姑。《詩·邶風》問我諸姑。又婦謂夫之女妹曰小姑。《新婦詩》未諳姑食性,先遣小姑嘗。又《禮·檀弓》細人之愛人以姑息。《註》姑,且也。息,休也。○按尸子曰:紂棄黎老之言,用姑息之語。註:姑,婦女也。息,小兒也。又且也。《書·酒誥》姑惟敎之。又星名。《歲時記》黃姑牽牛星,一曰河鼓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昭九年》及武王克商,蒲姑,商奄,吾東土也。杜預註曰樂安博昌縣北有蒲姑城。又《尚書序》周公告召公,作將蒲姑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