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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列鼎家门尽改——杂剧·吕蒙正风雪破窑记

韵脚:上十五海
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shí|sì|yì jìn|jǐn gǎi liè dǐng jiā mén

食列鼎家门尽改释义

【食】1. 吃:~肉。~欲。  2. 吃的东西:~品。粮~。零~。丰衣足~。  3. 俸禄:“君子谋道不谋~”。  4.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:日~。月~。 | ◎ 拿东西给人吃:~母(乳母)。 | ◎ 用于人名:郦~其(jī)(中国汉代人)。
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

【改】1. 变更,更换:~变。更(gēng )~。~革。~造。~善。~弦更张。朝令夕~。~编。~写。纂~。  2. 姓。

【列鼎】有盛馔的鼎器。古代贵族按爵品配置鼎数。《孔子家语·致思》:“从车百乘,积粟万钟,累茵而坐,列鼎而食。”唐王维《寓言》诗:“列鼎会中贵,鸣珂朝至尊。”《水浒传》楔子:“我是朝廷贵官,在京师时重裀而卧,列鼎而食。”明刘基《会稽张氏春晖堂》诗:“列鼎未酬欢,倚门已生悲。”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一编第四章第二节:“春秋初年的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葬中,从太子元以下的各级贵族,列鼎的数目和车马都还有一定的组合,以‘别贵贱,辨等列’。”

【家门】门jiāmén(1)[gate]∶家庭住所的大门(2)[familyclan]∶家族家门不幸(3)[familystatus]∶门第辱没家门(4)[family]∶借指家适还家门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(5)又各各还家门。(6)[self-introduction]∶戏曲中指剧中人物的家世或类型,昆曲中也指角色行当自报家门典

【家门】上古指卿大夫之家。《左传·昭公三年》:“政在家门,民无所依。”杜预注:“大夫专政。”2.指大臣之家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袁术传》“将归帝号於绍,欲至青州从袁谭,发病道死”裴松之注引晋王沉《魏书》:“术归帝号於绍曰:‘汉之失天下久矣,天子提挈,政在家门,豪雄角逐,分裂疆宇,此与周之末年七国分势无异,卒彊者兼之耳。’”3.自家的门口。指自己的家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禹伤先人父鯀功之不成受诛,乃劳身焦思,居外十三年,过家门不敢入。”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:“阿母白媒人:‘贫贱有此女,始适还家门;不堪吏人妇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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