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
拼音: liǎo|le shòu xiē|suò huó dì yù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受】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~。感~。~精。~权。~托。~降。~益。~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~教。~领。~聘。~理。 2. 忍耐某种遭遇:忍~。~苦。~制。~窘。~累(受到劳累)。 3. 遭到:遭~。~害。~挫。~屈。~辱。~阻。 4. 适合,中:~吃。~看。~听。~使。
【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又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又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又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又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又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从冖。俗或作,非。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zd
【些】1. 表示不定的数量:一~。某~。~微。~许。 2.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的程度:病轻~了。 | ◎ 《楚词》中的句末助词。
【些】《廣韻》寫耶切《正韻》思遮切,瀉平聲。《廣韻》少也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《集韻》桑何切,音娑。挽歌聲。又《韻會》蘇箇切,娑去聲。語辭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何爲四方些。《註》沈存中筆談,夔峽湖湘人,凡禁呪語末云娑婆訶,三合而爲些也。又同娑。邏些,吐蕃城名。又麼些,禿光些,皆蠻族。
【活地狱】残酷的世界。亦指地狱般的世间苦难。《说郛》卷三五引宋龚颐正《续释常谈》:“五代南汉主设鑊汤铁床刳剔等刑,谓之活地狱。”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受了些活地狱,下了些死工夫。”杨朔《海市》:“要不闹革命,就是真正神仙住的地方,也会变成活地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