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nà|nǎ|nèi|nā shuō|shuì|yuè yǔ|yù|yú lì diǎn liù fáng
【那】◎ 指较远的时间、地方或事物,与“这”相对:~里。~个。~样。~些。~时。~么。 | ◎ 同“哪”(一)(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)。 | ◎ 义同(一),“那”和“一”连读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五年。 | ◎ 姓。
【说】1. 用话来表达意思:~话。~明。演~。解~。 2. 介绍:~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~媒。 3. 言论,主张:学~。著书立~。 4. 责备:数~。 5.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 | ◎ 用话劝说别人,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:游~。 | ◎ 古同“悦”。
【说】〔《易·益卦》民説無彊。〕 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。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吏典】元、明、清府县的吏员。元李行道《灰阑记》第四折:“小的做个吏典,是衙门里人,岂不知法度!”《古今小说·杨谦之客舫遇侠僧》:“众皂隶们一齐上,把这老人拿下,打了十板。众吏典都来讨饶。”《清史稿·礼志十一》:“顺治十八年,世祖崩……听选官、监生、吏典、僧道,咸素服赴顺天府署,朝夕哭临三日。”
【六房】1.谓同宗的六支族。房,宗族的分支。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二上》:“赵郡李氏定著六房:其一曰南祖,二曰东祖,三曰西祖,四曰辽东,五曰江夏,六曰汉中。”2.宋门下省设六房:孔目房、吏房、户房、兵房、礼房、刑房,由给事中分治。见《宋史·职官志一》。元、明、清之州县衙门亦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。后遂以为地方衙门中吏役的总称。元孟汉卿《魔合罗》第三折:“自家姓张名鼎,字平叔,在这个河南府做着个六案都孔目,掌管六房事务。”明马愈《马氏日抄·常州二守》:“常州太守莫愚,巧於取贿,而纠察群吏,使无所得。郡人为之语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