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shí chǔ|chù shù|shǔ|shuò huà gě fú róng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【画舸】画船。南朝梁元帝《赴荆州泊三江口》诗:“莲舟夹羽氅,画舸覆緹油。”唐岑参《早春陪崔中丞泛浣花溪宴》诗:“红亭移酒席,画舸逗江村。”元张埜《水龙吟·皇庆癸丑重九登南高峰寄柳汤佐同知》词:“浙浦寒潮,苏堤画舸,吴宫烟树。”明何景明《送叶生还闽中兼怀郑继之》诗:“江南画舸春柳低,海上茅堂白云满。”参见“画船”。
【芙蓉】úróng(1)[cottonrosehibiscus]∶芙蓉花。中国的锦葵植物(Hibiscusmutabilis),花美丽,白色或粉红色,在夜间变深红色(2)[lotus]∶荷花的别名。睡莲科。多年生水生草木
【芙蓉】的别名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製芰荷以为衣兮,集芙蓉以为裳。”洪兴祖补注:“《本草》云:其叶名荷,其华未发为菡萏,已发为芙蓉。”唐王维《临湖亭》诗:“当轩对樽酒,四面芙蓉开。”清唐孙华《晚秋狮子林小集》诗之一:“三径林香穿竹树,一池波影漾芙蓉。”2.木莲,即木芙蓉。落叶大灌木,叶大掌状浅裂,秋季开花,花大有柄,色有红白,晚上变深红。可插枝蕃植,供观赏,叶和花均可入药。隋江总《南越木槿赋》:“千叶芙蓉詎相似,百枝灯花復羞燃。”宋宋祁《木芙蓉》诗:“芙蓉本作树,花叶两相宜。慎勿迷莲子,分明立券辞。”清梁绍壬《两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