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五十五豔
平仄:仄 平 平 仄
拼音: huī sǐ jué yàn
【灰】1. 物体燃烧后剩下的东西,经烧制后形成的产品:纸~。~烬。洋~。~飞烟灭。 2. 尘土:~尘。 3. 特指“石灰”:~墙。~膏。 4. 黑白之间的颜色:~色。~质(脑和脊髓的灰色部分)。~沉沉。 5. 志气消沉:心~意懒。
【灰】《唐韻》呼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回切,音虺。《說文》死火餘也。从火从又。又手也。火旣滅可以執持。《禮·月令》毋燒灰。《註》爲傷火氣也。火之滅者爲灰。又《內則》冠帶垢,和灰請潄。衣裳垢,和灰請澣。《周禮·地官·掌炭》掌灰物炭物之徵令,以時入之,以權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。凡炭灰之事。《後漢·杜篤傳》皤康居灰珍奇。又葭灰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氣之法,竹爲管,葭莩爲灰,爲室三重,布緹幔,木爲案,內庳外高,加律其上,氣至灰飛。又劫灰。《高僧傳》漢武穿昆明池,得黑灰,問東方朔,朔曰:可問西域梵人。後竺法蘭至,問之,
【死】1. 丧失生命,与“生”、“活”相对:~亡。~讯。~刑。~囚。~棋。~地。生离~别。~有余辜。 2. 不顾生命:~志(牺牲生命的决心)。~士(敢死的武士)。~战。 3. 固执,坚持到底:~心塌地。~卖力气。 4. 无知觉:睡得~。 5. 不活动,不灵活:~结。~理。~板。 6. 不通达:~胡同。~路一条。 7. 过时,失去作用:~文字。 8. 极,甚:乐~人。
【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息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想姊切,斯上聲。《白虎通》死之言澌,精氣窮也。《釋名》死者,澌也,若冰釋澌然盡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人之生,氣之聚也。聚則爲生,散則爲死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生死者,一氣聚散耳。《禮·曲禮》庶人曰死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註》少曰死,老曰終。又《山海經》有不死國,在南海大荒中。《郭璞贊》赤泉駐年,神木養命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又圓丘山有不死樹。《郭璞贊》萬物暫見,人生如寄。不死之樹,壽蔽天地。又《山海經》流沙之東,黑水之閒,有不死山。
【绝】1. 断:~种。~缘。~嗣。~情。~迹。断~。杜~。灭~。空前~后。 2. 尽,穷尽:~命。~望。~境。~棋。气~。 3. 极,极端的:~妙。~密。~壁。~无仅有。 4. 独特的,少有的,没有人能赶上的:~色。~技。~伦。~唱。~代。 5. 一定的,肯定的:~对。~然。 6. 越过:“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~江河。” 7. 旧体诗的一种体裁:~句。五~。 典
【绝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情雪切《韻會》徂雪切,音截。《說文》斷絲。从糸从刀从卪,象不連體絕二絲。《廣韻》絕作絶,非。《博雅》斷也。《玉篇》滅也。《書·甘誓》天用勦絕其命。又《詩·小雅》終踰絕險。《箋》踰度陷絕之險。又《禮·月令》振乏絕。《疏》不續曰絕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辨九祭,七曰絕祭。《註》絕肺以祭,謂之絕祭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正絕流曰亂。《註》直橫流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絕漢抵營室。《註》索隱曰:絕,度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假舟檝者,非能水也,而絕江河。《註》絕,過也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萎絕其何傷兮。《註
【焰】1. 火光:光~。 2. 火苗:火~。烈~。气~。
【焰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贍切,音豔。《玉篇》光也。《廣韻》本作爓。《集韻》亦作炎。互詳炎,爓二字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