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zì nǐ dǎ|dá qù 2 hú dòu
【自】1. 本人,己身:~己。~家。~身。~白。~满。~诩。~馁。~重(zhòng )。~尊。~谦。~觉(jué )。~疚。~学。~圆其说。~惭形秽。~强不息。 2. 从,由:~从。~古以来。 3. 当然:~然。~不待言。~生~灭。放任~流。 4. 假如:~非圣人,外宁必有内忧。
【自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又《玉篇》率也。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又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又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打】1. 击,敲,攻击:~击。殴~。~杀。 2. 放出,发出,注入,扎入:~炮。~雷。~信号。~电报。 3. 做,造:~首饰。~家具。 4. 拨动:~算盘。 5. 揭,破,凿开:~破。~井。 6. 举,提起:~灯笼。~起精神。 7. 涂抹,印,画:~蜡。~戳子。 8. 写出,开出:~证明。 9. 捆,扎:~包裹。 10. 合,结合:~伙。~成一片。 11. 获取,购取:~水。~鱼。 12. 除去:~消。~杈。 13. 定出,计算:~算。~腹稿。 14. 用,采用,使用:~比喻。 1
【打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挺切,音頂。《說文》擊也。从手丁聲。《穀梁傳·宣十八年》邾人戕繒子于繒,梲殺也。《註》謂捶打。音頂。又《六書故》都假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瓦切。《正韻箋》打字通音當作都那切,如讀都瓦切,不成聲矣。◎按打與撻同義。楊愼曰:尚書撻音人聲,又轉上聲。俗用打爲撻,然从撻轉音,亦未合。今讀德馬切,答上聲爲正。《北史·張彝傳》羽林武賁將幾千人,至尚書省,以瓦石擊打公門。又白打,毬采名。《蹴踘譜》每人兩踢名打二,曳開大踢名白打。《韋莊詩》內官初賜淸明火,上相閒分白打錢。又《唐韻》德冷切《集韻》《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【随】1. 跟着:~从。~员。~葬。~即(立刻)。~行(xíng )。~身。~喜。~波逐流。~行(hāng )就市。 2. 顺从,任凭:~意。~口。~宜。~和。~俗。~笔。~遇而安。 3. 顺便,就着:~带。~手关门。 4. 像:他长得~他父亲。 5. 姓。
【随】〔古文〕遀追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,音隋。《廣韻》從也,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隨山刊木。《易·象》隨風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傳》詭,人之善。隨,人之惡者。又易卦名。又《易·咸卦》咸其股,執其隨往吝。《註》隨,謂趾也。《疏》腓動,則足隨之,故謂足爲隨。又《艮卦》艮其腓,不拯其隨。又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其閒容弓,距隨長武。《註》距隨者,物橫畫也。始前足至東頭爲距,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翼侯奔隨。《註》隨,晉地。又國名。漢爲縣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楚武王侵隨。《註》隨國,
【斛斗】1.斛与斗。皆粮食量器名。十升为斗,十斗(南宋末年改为五斗)为斛。《宋书·律历志上》:“器有大小,故定以斛斗。”北魏贾思勰《齐民要术·笨麴并酒》:“其七酘以前,每欲酘时,酒薄霍霍者,是麴势盛也……虽势极盛,亦不得过次前一酘斛斗也。”2.指代粮食。唐元稹《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夏阳韩城两县率钱状》:“臣今所徵斛斗并请成合,草并请成分,钱并请成文。”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