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sù zhèng lí gōng gēng xū chú yè dé|děi|de 1|4
【肃】1. 恭敬:~立。~坐。~然。 2. 严正,认真:严~。~静。~穆。整~。 3. 躬身作揖,迎揖引进:~客。 4. 萎缩:~杀。
【肃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息六切《正韻》蘇谷切,音宿。《說文》持事振敬也。从聿在上,戰戰兢兢也。《廣韻》恭也,敬也,戒也。《書·太甲》社稷宗廟,罔不祗肅。《傳》肅,嚴也。言能嚴敬鬼神而遠之。又《洪範》恭作肅。《疏》貌能恭,則心肅敬也。《禮·玉藻》色容厲肅。《疏》厲,嚴也。肅,威也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肅雝,聲也。又縮也。《詩·豳風》九月肅霜。《傳》肅,縮也,霜降而收縮萬物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行冬令,則寒氣時發,草木皆肅。《註》謂枝葉縮栗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進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有肅心,荓云不逮。《箋》肅
【政】1. 治理国家事务:~治。~府。~党。~权。~纲。~策。~令。~绩。~见。~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~局。~变。参~。议~。 2.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~。邮~。民~。 3.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~。 4. 姓。
【黎】1. 众,众多:~民。~庶。 2. 古通“黧”,黑色。 3. 古国名。 4. 姓。 网
【黎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郞奚切《正韻》鄰溪切,音犂。《說文》履黏也。作履黏以黍米。又國名。在上黨東北殷侯國。《書·西伯戡黎釋文》黎,國名。又《山海經》有牛黎之國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魏郡黎陽縣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黎山在黎陽之南。又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導弱水至于合黎。《傳》合黎,水名。在流沙之東。又玉名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懸黎垂棘,夜光在焉。又《玉篇》衆也。《書·堯典》黎民於變時雍。《孔疏》黎,衆也。又《正韻》黑也。與黧同。《書·堯典蔡傳》黎,黑也。黎民,黑髮之人。《釋名》土靑曰黎,似黎草色也。又與邌同。黎明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庚】1. 天干的第七位,用作顺序第七的代称。 2. 年龄:同~。年~。生~(人出生的年月)。~帖(tiě)。~齿(年龄)。 3. 姓。
【庚】《唐韻》古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行切《正韻》古衡切,音賡。《集韻》庚,十干名也。《說文》庚位西方,象秋時萬物庚庚有實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庚曰上章。《又》月在庚曰窒。《釋名》庚,剛也,堅强貌也。又《玉篇》庚猶更也。《易·巽卦》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吉。《本義》庚,更也。事之變也。先庚三日,丁也。後庚三日,癸也。丁所以丁寧於其變之前,癸所以揆度於其變之後。又長庚,星名。《詩·小雅》東有啓明,西有長庚。《傳》日出,明星爲啓明。日旣入,謂明星爲長庚。庚,續也。《詩緝》夾漈鄭氏曰:啓明金星,長庚水星。金在日西,故日
【戌】1. 地支的第十一位,属狗。 2. 用于计时:~时(下午七点至九点)。
【除】1. 去掉:~害。~名。~根。铲~。废~。排~。~暴安良。 2. 改变,变换:岁~(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)。~夕。 3. 不计算在内:~非。~外。 4.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,是“乘”的反运算:~法。 5. 台阶:阶~。庭~。 6. 任命官职:~拜(授官)。~授。~书(授官的诏令)。
【除】《唐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切《正韻》長魚切,音儲。《說文》殿陛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玉除彤庭。又《前漢·蘇武傳》扶輦下除。《註》除謂門屛之閒。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書·泰誓》除惡務本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蔓草猶不可除。又《昭十七年》振除火災。《周禮·春官》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病愈者或謂之除。又算法有乗除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法除之。又治也。《易·萃卦》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《註》除者,治也。《禮·曲禮》馳道不除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山虞》若祭山林,則爲主而修除。《註》治道路場壇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令諸
【夜】◎ 天黑的时间,与“日”或“昼”相对:~晚。日日~~。~阑(夜将尽时)。~盲。~幕。~宵。~话。~袭。~行(xíng )。~战。
【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寅謝切《正韻》寅射切,耶去聲。日入爲夜,與晝對。《夏小正》時有養夜。《註》猶言永夜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寤氏》以星分夜,以詔夜士夜禁。《衞宏·漢舊儀》晝漏盡,夜漏起,省中黃門持五夜。《註》晝有朝禺中晡夕,夜有甲乙丙丁戊。漢制,金吾掌宮外,戒非常,惟元夜弛禁,前後各一日,謂之放夜。又宣夜,窺天之器。《蔡邕·釋誨》言天體者有三,一曰周髀,二曰宣夜,三曰渾天。又夜明,祭月之坎。《禮·祭法》夜明,祭月也。又武宿夜,武舞曲名。《禮·祭統》舞莫重於武宿夜。又子夜,晉曲名。《樂府·解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孙】1. 儿子的儿子:~子。~女。 2. 跟孙子同辈的亲属:外~。侄~(侄儿的子女)。 3. 孙子以后的各代:曾(zēng )~(孙子的子女)。玄~(曾孙的子女)。子~(儿子和孙子,泛指后代)。王~(贵族的子孙后代)。 4. 植物再生成孳生的:~竹(竹的枝根末端所生的竹)。 5. 姓。 | ◎ 古同“逊”。
【孙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思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昆切,音飱。《說文》子之子也。从子从系。系,續也,言順續先祖之後也。《爾雅·釋親》子之子爲孫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朱子曰》曾,重也,自曾孫以至於無窮,皆得稱之也。又凡臨祭祀,內事曰孝孫,外事曰曾孫。《詩·小雅》神保是饗,孝孫有慶。《書·武成》告於皇天后土,所過名山大川,曰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又物再生亦曰孫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孫竹之管。《註》竹枝根之末生者。又《番禺志》稻再生曰稻孫。又織女曰天孫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織女,天帝孫也。又《博物志》岱嶽亦名天孫。又靑海旁馬多龍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