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yòu wú tā zuì guò
【又】1. 表示重复或继续,指相同的:今天~下雨了。 2. 表示加重语气、更进一层:你~不是小孩! 3.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:~高~大。 4. 再加上,还有:~及。十~五年。 5. 表示转折:这个人挺面熟,一下子~想不起来他叫什么。
【又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宥。《說文》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多,略不過三也。《韻會》偏旁作。又《廣韻》又,猶更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夷益切,音亦。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人之齊聖,飮酒溫克。彼昏不知,壹醉日富。各敬爾儀,天命不又。富音偪。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他】1. 称你、我以外的第三人,一般指男性,有时泛指,不分性别:~们(可包括男性和女性)。~杀。 2. 别的,另外的:~人。~日。~乡。~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其~。 3. 虚指:睡~一觉。
【他】《廣韻》託何切《正韻》湯何切,音拖。與佗它通。彼之稱也,此之別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》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又《小雅》人知其一,莫知其他。又《玉篇》誰也。又邪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君子正而不他。又凡牛馬載物曰負他。又《集韻》唐佐切,同。亦畜負物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不被創刃,怖而死者,他他藉藉,塡坑滿谷。《註》他音〈口〉。言禽獸僵死交相積也。又《正字通》方言呼人曰他。讀若塔平聲。
【罪过】◎罪过zuìguò(1)[offense;sin;crime;fault]∶罪行;过失汝今何罪过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(2)[thanks]∶感谢罪过村间一老儿,与我衣服盘费(3)[blame;reproach;rebuke]∶责备(多见于早期白话)老拙两个薄薄罪过他两句言语漢
【罪过】1.罪行;过失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司寇》:“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於法,而害於州里者,桎梏而坐诸嘉石,役诸司空。”《史记·蒙恬列传》:“﹝赵高﹞日夜毁恶蒙氏,求其罪过,举劾之。”《京本通俗小说·碾玉观音》:“这里是帝輦之下,不比边庭上面,若有罪过,只消解去临安府施行。”鲁迅《书信集·致山本初枝》:“你一定两面受责备罢。请你不要认为这是我的罪过。”按,清翟灏《通俗编·政治》云:“罪过字以大小别,不以公私别,后人例以公犯为罪,私居违碍,则兼称罪过。”2.责罚;责备。元杨文奎《儿女团圆》第一折:“则有丈夫休媳妇,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