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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曾加责——杂剧·杜牧之诗酒扬州梦

平仄: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jiā zé|zhài wèi zēng

未曾加责释义

【加】1. 增多:增~。追~。~倍。~封。  2.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:~注解。~冕。  3.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:~法。  4. 施以某种动作:~以。不~考虑。  5. 使程度增高:~工。~强。~剧。  6. 超过:~人一等(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)。  7. 姓。

【加】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家。《說文》語相增加也。从力口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詁》重也。《註》重也。《玉篇》益也。《論語》又何加焉。又《廣韻》上也,陵也。《論語》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《註》陵也。又《增韻》施也,著也。《禮·冠義》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居何切,音哥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,馬蘭踸踔而日加。棄捐葯芷與杜衡兮,余奈世之不知芳何。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三略》柔有所設,剛有所施。弱有所用,彊有所加。

【责】1. 责任,分(fèn)内应做的事:~任。尽~。负~。职~。专~。~无旁贷。  2. 要求:~求。~令。~成。  3. 指摘过失:求全~备。~怪。斥~。~罚。谴~。  4. 质问,诘(jié)问:~问。~难。~让。  5. 旧指为了惩罚而打:鞭~。杖~。 | ◎ 古同“债”。

【未曾】◎未曾wèicéng[havenot]不曾臣未曾闻也。——《战国策·魏策》这样的丰收年,我活了八十岁也未曾见过

【未曾】不曾。《墨子·亲士》:“缓贤忘事,而能以其国存者,未曾有也。”唐韩愈《辛卯年雪》诗:“生平未曾见,何暇议是非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一回:“依我看来,驾驶的人并未曾错,只因两个缘故,所以把这船就弄的狼狈不堪了。”冰心《冬儿姑娘·我们太太的客厅》:“我们的先生愕然了,从来未曾受过这样的温存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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