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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数次索取——杂剧·感天动地窦娥冤

平仄:仄 仄 仄 仄 仄

拼音: wǒ cì shù|shǔ|shuò suǒ qǔ

我数次索取释义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次】1. 第二:~日。~子。~等。~要。  2. 质量、品质较差的:~品。~货。  3. 等第,顺序:~第。~序。名~。  4. 化学上指酸根或化合物中少含两个氧原子的:~氯酸。  5. 中间:胸~。  6. 量词,回:~数(shù)。初~。三番五~。  7. 旅行所居止之处所:旅~。舟~。~所。  8. 姓。 典

【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四切,音佽。《說文》不前不精也。《徐曰》不前是次於上也,不精是其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白相次也,赤與黑相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又師止曰次。《左傳·莊三年》凡師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《書·泰誓》戊午,王次于河朔。又位次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史祭之日,執書以次位常。《疏》謂執行祭祀之書,各居所掌位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又次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,以時比宮中之官府、次舍之衆寡。《鄭註》
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
【索取】◎索取suǒqǔ[askfor;exact;demand]要求得到;讨取索取资料

【索取】讨取。《北史·祖珽传》:“元康被伤创重,倩珽作书,属家累事,并云‘祖喜边有少许物,宜早索取’。”元关汉卿《单刀会》第一折:“老相公不知,我有三条妙计,索取荆州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续录四》:“父财可索取,而不可穿窬。”魏巍《东方》第三部第十一章: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,或者是为了向人民索取优厚的报酬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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