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jì 3 gē jī
【妓】1. 以卖淫为生的女子:~女。娼~。~院。 2. 古代称歌女,表演歌舞的女子:歌~。舞~。歌舞~。
【妓】《唐韻》渠綺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巨綺切,音伎。女樂也。洪涯妓,三皇時人,娼家托始。見《萬物原始》。一曰古未有妓,至漢武始置營妓,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,見《漢武外史》。又《正韻》奇几切,音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居宜切,音羇。妓姿,女容。又妓女,萱草別名。又千心妓,地膚草別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
【舞】1. 按一定的节奏转动身体表演各种姿势:~蹈。~技。~姿。~会。~剑。~女。~曲。~台。 2. 耍弄:~弊。~文弄墨。
【舞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文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罔甫切《正韻》罔古切,音武。《說文》舞樂也。《玉篇》足相背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樂師》凡舞,有帗舞,有羽舞,有皇舞,有旄舞,有干舞,有人舞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夫舞,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軍中無以爲樂,請以劒舞。又鍾體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鳧氏》銑閒謂之于,于上謂之鼓,鼓上謂之鉦,鉦上謂之舞。《註》此四名者,鍾體也。又變弄也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舞文巧詆。《又》舞知以御人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有舞師。又地名。《戰國策》秦繞舞陽之北,以東臨許,則南國必危矣。《前漢
【歌姬】、官府或私家蓄养的歌女。南朝梁吴均《行路难》诗之三:“尽是昔日帝王处,歌姬舞女达天曙。”后蜀何光远《鉴诫录·蜀才妇》:“宋产歌姬,蜀出才妇。”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一:“李尚书雍熙学道,散遣歌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