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zài fén xiāng bǎo dǐng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焚】◎ 烧:~烧。~毁。~化。~香。~书坑儒。~膏继晷(“膏”,油脂;“晷”,日影;形容夜以继日地用功读书或努力工作)。忧心如~。
【焚】〔古文〕燔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分切,音汾。《玉篇》燒也。《集韻》火灼物也。《書·胤征》玉石俱焚。《易·離卦》焚如。《春秋·桓七年》焚咸丘。《註》焚,火田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毋焚山林。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音奮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象有齒,以焚其身。《註》杜預曰:焚,斃也。服虔曰:焚,讀曰僨僵也。《集韻》本亦作僨。又叶汾沿切。《郭璞·炎山贊》木含陽精,氣結則焚,理其微乎,其妙在傳。又叶符筠切。《曹植文》季嗣不維,網漏于秦,崩樂滅學,儒坑禮焚。《說文》本作燓。《集韻》或作炃燌。
【香】1. 气味好闻,与“臭”相对:~味。~醇。芳~。清~。 2. 舒服:睡得~。 3. 味道好:这鱼做得真~。 4. 受欢迎:这种货物在农村~得很。 5. 称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东西:麝~。灵猫~。龙涎~。檀~。沉~。 6. 旧时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称:~闺。~艳。 7. 祭祖、敬神所烧的用木屑搀上香料做成的细条:~火。烧~拜佛。~炉。~烛。 8. 姓。
【香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許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良切,音鄕。《玉篇》芳也。《正韻》氣芬芳。《書·君》至治馨香,感于神明。《詩·周頌》有飶其香。《禮·月令》中央土,其臭香。又草木之香,如沉香,棧香,蜜香,檀香,具載。《洪芻·香譜》及《葉延珪·香隸》諸書。又獸亦有香。《談苑》商女山中多麝,其性絕愛其臍,爲人逐急,卽投巖舉爪,剔裂其香。又《本草》麝香有三等:第一生香,亦名遺香,乃麝自剔出者。其次臍香。其三心結香。又有小麝,其香更奇。又風香。《庾信詩》結客少年塲,春風滿路香。又含香。《漢官儀》尚書郞含雞舌香,伏奏
【宝鼎】古代的鼎。原为炊器,后以为政权的象征,故称宝鼎。《大盂鼎》:“盂用对王休,用乍(作)且(祖)南公宝鼎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﹝黄帝﹞获宝鼎,迎日推筴。”《汉书·吾丘寿王传》:“天祚有德而宝鼎自出,此天之所以与汉,乃汉宝,非周宝也。”《旧唐书·玄宗纪上》:“丁未眉州鼎皇山下江水中得宝鼎。”明宋讷《壬子秋过故宫》诗:“宝鼎百年归汉室,锦帆终古似隋家。”2.香炉。因作鼎形,故称。清陈维崧《百字令·雨窗怀松之南水》词:“宝鼎香焦,画廊花瘦,阮又无心摘;茶烟颺起,细煎花乳翻白。”3.指鼎炉,道士炼丹煮药的炉子。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