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zhí zhī rèn|rén xiàn lián fǎng shǐ
【职】1. 职务,分(fèn )内应做的事:~业。~务。~守。~权。天~。尽~。 2. 职位,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:~工。~位。~员。~称。以身殉~。 3. 旧时公文用语,下属对上司的自称:卑~。~当奉命。 4. 掌管:~掌。 5. 由于:~此而已。
【职】《廣韻》之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質力切,音織。《說文》記微也。《徐曰》國有六職,皆主記事之微也。《增韻》執掌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職,主也。《博雅》職,事也。《書·周官》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曰閒民,無常職。《註》謂無事業者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《註》職,主也。志,旗幟也。謂掌旗幟之官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職,常也。又貢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共其職貢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海外賓伏,四夷納職。《註》職,貢也。又專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罔極,職涼善背。《註》專由小人,名爲直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任】1. 相信,信赖:信~。 2. 使用,给予职务:~命。~人唯贤。 3. 负担,担当:担~。~课。 4. 职务:就~。到~。~重道远。 5. 由着,听凭:~凭。~性。~意。~从。~随。听~。放~自流。听之~之。 6. 不论,无论:~何。~人皆知。 | 1. 中国古代女子爵位名。 2. 中国古代南方的一种民族乐曲。 3. 姓。
【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林切《正韻》如深切,音壬。誠篤也。《詩·邶風》仲氏任只。《鄭箋》以恩相信曰任。又《周禮·地官》大司徒之職,以鄕三物,敎萬民而賔興之。二曰六行,孝友睦婣任恤。《註》任,信於友道。又《廣韻》堪也。《王粲·登樓賦》情眷眷而懷歸兮,孰憂思之可任。《註》言誰堪此憂思也。又當也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衆怒難任。又負也,擔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我任我輦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《註》幷已獨任之,分析而二之。又姓。大任,文王之母。又薛國之姓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不敢與諸任齒。《正義》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
【现】1. 显露:出~。表~。发~。体~。~身说法。 2. 实有的,当时就有的:~金。~款。~货。~实(a.客观存在的事物;b.合于客观情况的)。 3. 目前,当时:~时。~在。~今。~场。~代。~买~卖。 典网
【现】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形甸切,音見。《集韻》玉光。又《正韻》顯也,露也。《抱朴子至理卷》或形現往來。又《集韻》胡典切,音蜆。石之次玉者。
【廉访使】宋、元时代的职官名。宋代全称廉访使者,元代全称肃政廉访使。主管监察事务。廉,通“覝”。明冯琦《宋史纪事本末·方腊之乱》:“杀制置使陈建、廉访使赵约。”参阅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