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五馬
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仄
拼音: xiǎo guān kòu zhǔn shì yě
【小官】官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柳下惠不羞污君,不卑小官。”《宋史·曹辅传》:“太宰余深曰:‘辅小官,何敢论大事?’辅曰:‘大官不言,故小官言之。’”2.旧时官吏对己的谦称。元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楔子:“学士今日请小官来,有何事商议?”明无名氏《女真观》第四折:“小官姓张,名孝祥,字安国,道号于湖居士。”3.旧时店里的年轻伙计。犹言小店倌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五回:“那些当铺里的小官,看见主人这般举动,都説他有些呆气。”4.犹男妓。《西湖二集·寄梅花鬼闹西阁》:“男子偷了妇人、小官,并无踪影可以查来,所以他敢於作怪放
【寇】1. 盗匪,侵略者,亦指敌人:盗~。贼~。 2. 侵略者来侵犯:~边。 3. 姓。
【寇】《唐韻》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切,音扣。《說文》暴也。从攴从完,當其完聚而寇之也。攴,擊也。會意。《廣韻》鈔也。《增韻》仇也,賊也。《易·蒙卦》不利爲寇,利禦寇。《詩·大雅》式遏寇虐。《書·舜典》寇賊姦宄。《註》羣行攻刼曰寇,殺人曰賊。又《左傳·文七年》兵作於內爲亂,於外爲寇。又《周禮》司寇,秋官,主戮理官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凡物盛,多謂之寇。《郭璞註》今江東有小鳧,其多無數,俗謂之寇鳧。又姓。宋有寇準。 《歐陽氏曰》俗作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郭璞註》今江東有小鳧,其多無數,俗謂之寇。〕 謹照原文寇
【准】1. 允许,许可:~许。~予。批~。 2. 依照,依据:~此处理。 3. 定平直的东西:水~。~绳。 4. 法则,可以做为依据的:~则。标~。 5. 箭靶的中心:~的(dì)。 6. 正确:~确。~星。瞄~。 7. 一定,确实:~保。~定。 8. 鼻子:隆~(高鼻子)。 9. 和某类事物差不多,如同,类似:~尉。~平原。
【准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俗準字。《正字通》字林準與准同。正韻軫韻準准二字存,當卽準字重文。(準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之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主尹切,肫上聲。《說文》平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繩直生準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《書·立政》準人。《正義》準人,正法之人,謂士官。又均也。《禮·月令》先定準直。《正義》謂輕重平均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權之然後準之。《註》謂準擊平正之也。又平準,漢官名。武帝置平準官,籠天下鹽鐵。又則也,倣也。《易·繫辭》易與天地準。又樂器,漢京房所作,以定律數。 亦作准。《莊子·天道篇》平中準,大匠
【是】1. 表示解释或分类:他~工人。《阿Q正传》的作者~鲁迅。 2. 表示存在:满身~汗。 3. 表示承认所说的,再转入正意,含有“虽然”的意思:诗~好诗,就是太长了。 4. 表示适合:来的~时候。 5. 表示任何:凡~。~活儿他都肯干。 6. 用于问句:他~走了吗? 7. 加重语气,有“的确”、“实在”的意思:天气~冷。 8. 对,合理,与“非”相对:~非。他说的~。实事求~。 9. 认为对:~古非今。各行其~。深~其言。 10. 表示应承或同意(单说一个“是”字):~,我就去。 11.
【是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承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上紙切,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