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táo qín zǒu xié wén jūn sān chǐ
【逃】1. 为躲避不利于自己的环境或事物而离开:~跑。~敌。~匿。~遁。~逸。 2. 躲开不愿意或不敢接触的事物:~避。~难(nàn )。~汇。~税。~世(避世)。 典
【逃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刀切,音陶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書·牧誓》乃惟四方,多罪逋逃。《註》謂有罪逃亡之人也。又《廣韻》避也,去也。《史記·吳世家》季札讓逃去。《註》謂讓位而逃也。《後漢·謝該傳》良才抱璞而逃,所謂往而不返者也。又通作跳。逸去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項羽圍成臯,漢王跳。《註》跳,音逃。《前漢·燕王澤傳》跳驅至長安。又叶田黎切,音題。《劉歆·列女贊》衞君不聽,後果遁逃。許不能救,女作載馳。 《集韻》逃,俗作迯,非是。,古文造。漢典考證:〔《史記·高帝紀》項羽圍成臯,漢王跳。〕 謹照
【琴】1.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: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 2. 某些乐器的统称: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【琴】〔古文〕珡《唐韻》巨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金切,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《徐曰》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
【走】1. 行:~路。~步。 2. 往来:~亲戚。 3. 移动:~向(延伸的方向)。~笔(很快地写)。钟表不~了。 4. 往来运送:~信。~私。 5. 离去:~开。刚~。出~。 6. 经过:~账。~内线。~后门。 7. 透漏出去,超越范围:~气(漏气)。 8. 失去原样:~形。~样。 9. 古代指奔跑:~马。不胫而~。 10. 仆人,“我”的谦辞:牛马~(当牛作马的仆人,如“太史公~~~。”)。
【携】1. 带:~手。~带。扶老~幼。 2. 离,叛离:~离。~贰。
【携】俗攜字。(攜)《唐韻》戸圭切《集韻》懸圭切,音畦。《說文》提也。《六書故》縣持也。《書·立政》左右攜僕。《註》攜持僕御之人。《詩·大雅》如取如攜。《疏》物在地上,手舉攜之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《註》提攜,謂牽將行。又離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招攜以禮。《周語》節度不攜。又連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杓攜龍角。《註》杓,斗柄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或省作。俗作携擕,非。
【文君】文王。《文选·张衡<思玄赋>》:“文君为我端蓍兮,利飞遁以保名。”旧注:“文君,文王也。”宋孔平仲《孔氏杂说》:“文王可以为文君。”2.指晋文公。《楚辞·九章·惜往日》:“介子忠而立枯兮,文君寤而追求。”王逸注:“文君,晋文公也。”3.指卓文君。汉临邛富翁卓王孙之女,貌美,有才学。司马相如饮于卓氏,文君新寡,相如以琴曲挑之,文君遂夜奔相如。见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。后以指代美女。唐温庭筠《锦城曲》:“巴水漾情情不尽,文君织得春机红。”宋沉端节《薄倖》词:“念少年孤负芳音,多时不见文君面。”4.指代寡妇。清
【三尺】◎三尺sānchǐ(1)[sword]∶指剑,剑约长三尺,故以“三尺”为剑的代称(2)[lawsandstatuteswrittenonthree-footbamboostrips]∶指法律。古时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法律为“三尺法”,简称“三尺”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。——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【三尺】1.指法律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周曰:‘三尺安出哉?’”裴骃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。”前蜀韦庄《和郑拾遗秋日感事》诗:“俭德遵三尺,清朝俟一匡。”清王士禛《香祖笔记》卷一:“光天化日之下,岂容奸孽餘党,胆大泼天,目无三尺?”2.引申为法则、准绳。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诗曲·填词名手》:“近沉寧庵吏部后起,独恪守词家三尺。”3.指剑。《汉书·高祖纪下》:“吾以布衣提三尺,取天下,此非天命乎?”颜师古注:“三尺,剑也。”唐杜甫《奉送苏州李十五长史丈之任》诗:“一毛生凤穴,三尺献龙泉。”明汪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