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
拼音: cuò 2 xíng míng
【错】1. 不正确,与实际不符:差~。过~。~讹。~谬。~觉。~怪。不~。~爱。将~就~。 2. 交叉着:交~。~乱。~杂。~综(纵横交叉)。~动。~落(交错纷杂)。盘根~节。 3. 叉开:~开。~车。~过机会。 4. 用来打磨玉石的石头:它山之石,可以为~。 5. 打磨玉石:攻~。 6. 镀金、银,涂饰:~金。~银。~彩镂金。
【错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倉各切《韻會》淸各切《正韻》七各切,音厝。《說文》金涂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錯刀,以黃金錯其文,一刀直五千,與五銖錢行。《註》錯刀,王莽錢。《張衡詩》何以贈之金錯刀。又《詩·大雅》簟茀錯衡。《傳》錯衡,文衡也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剪髮文身,錯臂左衽。《註》錯臂亦文身,謂以丹靑錯畫其臂。又《玉篇》鑢也。《書·禹貢》錫貢磬錯。《疏》治玉石曰錯。磬有以玉爲之者,磬錯,謂治磬錯也。又《正韻》厲石也。《詩·小雅》他山之石,可以爲錯。《傳》錯,石也,可以琢玉。《釋文》錯,厲石也。又《玉篇》雜也。《書
【违】1. 背,反,不遵守:~背。~反。~犯。~法。~抗。~章。事与愿~。 2. 不见面,离别:久~。 3. 邪恶,过失。
【违】《唐韻》羽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非切,音幃。《說文》離也。《廣韻》背也。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註》行事則違背之也。又《正韻》避也,去之也。《易·乾卦》憂則違之。《註》知難而避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三違,而不出境。《註》違猶去也。《論語》違之之一邦。又《韻會》奔放曰違。《左傳·宣十年》凡諸侯之大夫違。《疏》窘迫而奔,及以禮見放,通謂之違。又邪惡也,過失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昭德塞違。《註》塞違,謂閉塞邪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有違失,則劾奏。又蓄怨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否則厥心違怨。《註》違怨者,怨之蓄于中也。又《韻
【刑名】íngmíng(1)[law(esp.criminallaw)]∶古时指刑律刑名之学(2)[nameofpenalty]∶刑罚的名称,如死刑、徒刑等(3)[judicial(assistant)]∶清代主管刑事的(幕僚)刑名师爷
【刑名】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学派。主张循名责实,慎赏明罚。后人称为“刑名之学”,亦省作“刑名”。韩非子亦尚“刑名”。《韩非子·二柄》:“人主将欲禁姦,则审合刑名。”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:“申子之学,本於黄老,而主刑名。”明王錡《寓圃杂记》:“江阴有周歧凤者,聪敏絶人,百工技艺,异端刑名之学,无不习而能之。”鲁迅《而已集·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》:“在他的统治之下,第一个特色便是尚刑名。”2.刑罚的名称。《荀子·正名》:“刑名从商。”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其刑名有五。”3.刑律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秦圣临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