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三哿
平仄:平 仄 平 仄
拼音: pèi xū wǒ yǔ|yù|yú
【配】1. 两性结合:~偶。~种(zhǒng)。 2. 相互分工合作:~合。~器。 3. 用适当的标准加以调和:~料。~制。~伍。~药。~色。~餐。 4. 有计划地分派、安排:~备。~置。~给(jǐ)。分~。搭~。 5. 把缺少的补足:~套。~乐(yuè )。装~。 6. 衬托,陪衬:~搭。~角儿(jué)。~殿。红花~绿叶。 7. 够得上:~得上。 8. 古代把罪人遣放到边远地区充军:~军。发~。刺~。
【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滂佩切《韻會》滂沛切,音嶏。《說文》酒色也。又《玉篇》匹也,媲也,對也,當也,合也。《易·繫辭》廣大配天地,變通配四時。《書·君牙》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。又夫婦曰配偶。《易·蒙卦·納婦吉傳》婦者,配己而成德者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立厥配,受命旣固。又《增韻》侑也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雜記》男子祔于王父則配。又《禮·禮器》齊人將有事于泰山,必先有事于配林。《註》配林,林名。又《韻會》流隸也。《王溥·五代會要》晉天福三年,左街從人韓延嗣徒二年半,刺面,配華州,
【须】1. 必得,应当:无~。莫~有。必~。务~。~要。 2. 等待,停留:~留(迟留,留待)。 3. 男人面上生的毛,胡子:~眉(男子的代称)。~生(传统戏剧角色名,即“老生”)。 4. 〔~臾〕片刻,一会儿。 5. 像胡须的东西:~根。触~。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