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1|0|0 chàng huán|hái dé|děi|de dàn shēn zhòng|chóng gè|gě wán jù ān lè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【唱】1. 依照乐(yuè ㄩㄝˋ)律发声:~歌。~腔。~段。~功。~和(hé ㄏㄜˊ)。歌~。 2. 高呼,大声叫:~名。~收。 3. 歌曲:唱个~儿。 4. 古同“倡”,倡导。 5. 姓。
【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亮切,音厰。《說文》導也。《玉篇》禮記曰:一唱而三歎。○按《樂記》今本作倡。又《廣韻》發歌也。《廣韻》亦作誯。《集韻》亦作昌。
【还】1.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:~乡。~俗。衣锦~乡。返老~童。 2.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。~手。~击。以眼~眼。以牙~牙。 3. 偿付:归~。偿~。~本。原物奉~。 4. 古同“环”,环绕。 5. 姓。 | 1. 依然,仍然:这本书~没有看完。 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~冷。 3. 再,又:锻炼身体,~要注意休息。 4. 尚,勉强过得去:身体~好。 5. 尚且:他~搬不动,何况我呢?
【还】《篇海類編》音浮。又音否。俗作還字,非。(還)《唐韻》戸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關切,音環。《說文》復也。《玉篇》反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還而入,我心易也。還而不入,否難知也。《註》反也。又《正韻》退也,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主人答拜還,賔拜辱。《註》還,猶退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還守豐。又《灌嬰傳》還定三秦。又顧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無所還忌。《註》還,猶顧也。又償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還。又大還、小還,日至之名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于鳥次,是謂小還。至于女紀,是謂大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但】1. 只,仅,只是:~愿如此。~凡(凡是,只要是)。~分(只要)。 2. 不过,可是:工作虽辛苦,~没有叫苦的。 3. 徒然:“何~远走,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?” 4. 姓。
【但】《唐韻》徒旱切《韻會》蕩旱切《正韻》徒亶切,音誕。徒也,凡也。又空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民欲祭祀喪紀,而無用者,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。又語辭。猶言特也,也。通作亶。詳前亶字註。又與誕通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媒但者,非學謾也,但成而生不信。《註》但,詐也。又但馬,一名誕馬,散馬也。《宋書·江夏王義恭傳》平乗誕馬,不過二。《程氏·演繁露》誕馬猶徒馬。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,名坐馬。亦曰引馬,卽但馬也。《遼史》作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義同。又姓。漢西域都尉但欽,濟隂太守但巴,宋有進士但
【身】1. 人、动物的躯体,物体的主要部分:~躯。人~。~材。~段。船~。树~。 2.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:~世。献~。 3. 亲自,本人:自~。亲~。~教。~体力行。 4. 统指人的地位、品德:出~。~分(fèn )。~败名裂。 5. 孕,娠:~孕。 6. 量词,指整套衣服:做了一~儿新衣服。
【身】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3. 层:~叠。~霄。
【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柱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儲用切,音緟。《說文》厚也。《增韻》輕之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又《廣韻》更爲也。《博雅》重,再也。又難也。《戰國策》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《註》重,猶難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《註》如淳曰:重,難也。又貴也。《戰國策》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《註》重,猶貴也。又尊也。《禮·祭統》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《註》重,猶尊也。又尚也。《禮·緇衣》臣儀行不重辭。《註》重,猶尚也。《疏》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
【个】1. 量词:三~月。洗~澡。 2. 单独的:~人。~性。~位。 3. 身材或物体的大小:高~子。 4. 用在动词与补语中间,以加强语气:笑~不停。吃~饱。 | ◎ 〔自~兒〕自己。
【完聚】◎完聚wánjù[reunite;gathertogether]家人由离散后重新团聚一家完聚
【完聚】1.谓修葺城郭,聚集粮食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大叔完聚,缮甲兵,具卒乘,将袭郑。”宋陈师道《拟御试武举策》:“以臣之愚,敺之度塞,限以封略,羈以恩信,完聚缮守,以待其来,则汉长无事矣。”2.团聚;团圆。亦指男女结为夫妇。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谢当今盛明唐圣主,敕赐为夫妇,永老无别离,万古常完聚。”《清平山堂话本·风月瑞仙亭》:“倘后父亲想念,搬回一家完聚,也未可知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:“我和你自幼相许,今日完聚,不足为奇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青梅》:“幸娘子挫折无偶,天正欲我两人完聚耳
【安乐】◎安乐ānlè[comfort;ease;joy;safeandpleasant]安宁快乐回归故里,度过老年的安乐生活
【安乐】1.安逸,快乐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;然后知生於忧患,而死於安乐也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以诸侯为郡县,人人自安乐,无战争之患,传之万世。”《隋书·列女传·谯国夫人》:“朕抚育苍生,情均父母,欲使率土清浄,兆庶安乐。”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议论》:“天下之事,多成于贫贱感激之中,或败于富贵安乐之际,理无可疑也。”明黄绾《明道编》卷二:“‘死於安乐’者,因安乐而不知思、不知慎、不知节、不知畏、不知谨、不知保、不知脩,而至於死也。”2.使安宁快乐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