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chàng chī dàn fàn zhuó|zháo|zhāo|zhe huáng jī bō bù duàn
【唱】1. 依照乐(yuè ㄩㄝˋ)律发声:~歌。~腔。~段。~功。~和(hé ㄏㄜˊ)。歌~。 2. 高呼,大声叫:~名。~收。 3. 歌曲:唱个~儿。 4. 古同“倡”,倡导。 5. 姓。
【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亮切,音厰。《說文》導也。《玉篇》禮記曰:一唱而三歎。○按《樂記》今本作倡。又《廣韻》發歌也。《廣韻》亦作誯。《集韻》亦作昌。
【吃】1. 把东西送进口中咽下,或依靠某种事物生活:~饭。~药。~斋。 2. 消灭(多用于军事、棋奕):~掉敌人一个连。 3. 吸:~烟。 4. 感受:~惊。~紧。~一堑,长(zhǎng )一智。 5. 挨:~官司。 6. 承受,支持:~不消。 7. 船身入水的深度:~水深浅。 8. 被:~那厮砍了一刀。 9. 说话结巴:口~。
【吃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乙切,音訖。《說文》言蹇難也。《史記·韓非傳》非爲人口吃,不能道說,而善著書。《前漢·周昌傳》爲人口吃。《唐史·拾遺》焦遂口吃,對客不出一言,醉後輒酬答如注射,時人目爲酒吃。又與喫同。《新書·耳庳篇》越王之窮,至乎吃山草。又《集韻》欺訖切,音乞。吃吃,笑貌。
【但】1. 只,仅,只是:~愿如此。~凡(凡是,只要是)。~分(只要)。 2. 不过,可是:工作虽辛苦,~没有叫苦的。 3. 徒然:“何~远走,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?” 4. 姓。
【但】《唐韻》徒旱切《韻會》蕩旱切《正韻》徒亶切,音誕。徒也,凡也。又空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民欲祭祀喪紀,而無用者,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。又語辭。猶言特也,也。通作亶。詳前亶字註。又與誕通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媒但者,非學謾也,但成而生不信。《註》但,詐也。又但馬,一名誕馬,散馬也。《宋書·江夏王義恭傳》平乗誕馬,不過二。《程氏·演繁露》誕馬猶徒馬。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,名坐馬。亦曰引馬,卽但馬也。《遼史》作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義同。又姓。漢西域都尉但欽,濟隂太守但巴,宋有進士但
【犯】1. 抵触,违反:~规。~法。~罪。~颜(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)。~讳。 2. 违反法律的人,有罪的人:~人。罪~。 3. 侵害,进攻:侵~。秋毫无~。 4. 触发,发作:~病。~愁。~疑。 5. 做错事情:~错误。
【犯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防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鋄切,凡上聲。《玉篇》抵觸也。《廣韻》干也,侵也,僭也,勝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犯,勝也。《註》陵犯,得勝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兹用不犯于有司。《禮·曲禮》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。又《檀弓》事親,有隱而無犯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馭掌馭玉路,以祀及犯軷。《註》行山曰軷。犯之者,封土爲山象,以菩芻棘柏爲神主。旣祭之,則以車轢之而去,喻無險難也。又《字彙補》叶符店切。《歐陽修·新孀詩》蘭枯蕙死誰復弔,殘菊籬根爭豔豔。靑松守節見臨危,正色凜凜不可犯。
【着】1. 穿(衣):穿~。穿红~绿。~装。 2. 接触,挨上:~陆。附~。不~边际。 3. 使接触别的事物,使附在别的物体上:~眼。~笔。~色。~墨。~力。~想。~意(用心)。 4. 下落,来源:~落。 5. 派遣:~人前来领取。 6. 公文用语,表示命令的口气:~即施行。 | 1. 接触,挨上:~边。上不~天,下不~地。 2. 感受,受到:~凉。~急。~忙。~风。~迷。 3. 使,派,用:别~手摸。 4. 燃烧,亦指灯发光:~火。灯~了。 5. 入睡:躺下就~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达
【黄虀】黄齏”。汉
【拨不断】名。又名《续断弦》。北散套双调常用的正曲。南宋时已流行。宋周密《武林旧事·诸邑伎艺人》:“唱《拨不断》:张鬍子、黄三。”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