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五青
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平 仄 仄 仄 仄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chàng 4 wǒ xǐng zhè|zhèi zēng|céng yān bù|fǒu zhuó|zháo|zhāo|zhe jiǔ hú lú xīn shuǐ lìng shuāng diào
【唱】1. 依照乐(yuè ㄩㄝˋ)律发声:~歌。~腔。~段。~功。~和(hé ㄏㄜˊ)。歌~。 2. 高呼,大声叫:~名。~收。 3. 歌曲:唱个~儿。 4. 古同“倡”,倡导。 5. 姓。
【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亮切,音厰。《說文》導也。《玉篇》禮記曰:一唱而三歎。○按《樂記》今本作倡。又《廣韻》發歌也。《廣韻》亦作誯。《集韻》亦作昌。
【向】1. 对着,朝着,与“背”相对:~背(bèi )。~北。 2. 目标,意志所趋:志~。方~。 3. 偏袒,袒护:偏~。 4. 近,临:~晚。秋天漠漠~昏黑。 5. 从前:~日。~者。 6. 从开始到现在:~例。一~。 7. 姓。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醒】1. 睡眠状态结束或尚未入睡:如梦方~。 2. 酒醉、麻醉或昏迷后神志恢复正常状态:~酒。 3. 泛指头脑由迷糊而清楚:~悟。觉(jué)~。清~。提~。猛~。 4. 明显、清楚:~目。~眼。
【醒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桑經切《正韻》先靑切,音星。《說文》醉解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醒,以戈逐子犯。《前漢·蓋寬饒傳》次公醒而狂,何必酒也。《楚辭·漁父》衆人皆醉我獨醒。又《增韻》夢覺也。又《廣韻》蘇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銑挺切《正韻》息井切,星上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蘇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新佞切《正韻》息正切,星去聲。《韓愈·東都遇春詩》朝曦入牖來,鳥喚昏不醒。又《字彙補》子淸切,音精。星名。《孫氏瑞應圖》大醒,景星也。
【这】1. 代词,此,指较近的时间、地点或事物,与“那”相对:~里。~些。~个。~样。 2. 这时候,指说话的同时:他~就来。 | ◎ “这(zhè)一”二字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点儿。~些年。
【这】《廣韻》魚變切《集韻》牛堰切,音彥。《玉篇》迎也。《正字通》周禮有掌訝,主迎。訝古作這。毛晃曰:凡稱此箇爲者箇,俗多攺用這字。這乃迎也。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【曾】《唐韻》昨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稜切,音層。《說文》詞之舒也。从八从曰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曾从。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《詩·大雅》曾莫惠我師。《論語》曾是以爲孝乎。《孟子》爾何曾比予於是。又《廣韻》經也。《增韻》嘗也。《韻會》乃也,則也。又與層通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《文選》作層城。又《廣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,音增。《書·武成》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《爾雅·釋親》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註》曾,猶重也。又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
【淹】1. 浸没(mò):水~。~没(mò)。~灌。 2. 皮肤被汗液浸渍:胳肢窝被汗~得又痛又痒。 3. 广:~博。~通。~贯(渊博而贯通)。~雅(渊博高雅)。 4. 滞,久留:~留。久~。~滞。~月(滞留一月)。
【淹】《唐韻》英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衣廉切《正韻》衣炎切,音醃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越巂徼外,東入若水。又漬也。《禮·儒行》淹之以樂好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淹留,久也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吾子淹久於敝邑。通作奄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神奄留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淹,敗也。水敝爲淹。又《集韻》衣檢切,音掩。水涯也。一曰繅絲出緒也。《禮·祭義》夫人繅三盆手。《註》三盆手者,三淹也。又《廣韻》於劒切,音俺。又《集韻》於贍切,音。義同。又沒也。又《集韻》憶笈切,音裛。亦漬也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儒行》淹之以好樂。〕 謹照原文好樂改樂好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着】1. 穿(衣):穿~。穿红~绿。~装。 2. 接触,挨上:~陆。附~。不~边际。 3. 使接触别的事物,使附在别的物体上:~眼。~笔。~色。~墨。~力。~想。~意(用心)。 4. 下落,来源:~落。 5. 派遣:~人前来领取。 6. 公文用语,表示命令的口气:~即施行。 | 1. 接触,挨上:~边。上不~天,下不~地。 2. 感受,受到:~凉。~急。~忙。~风。~迷。 3. 使,派,用:别~手摸。 4. 燃烧,亦指灯发光:~火。灯~了。 5. 入睡:躺下就~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达
【酒葫芦】“酒胡芦”。盛酒的葫芦。金完颜璹《渔父词》之一:“钓得鱼来卧看书,船头稳置酒葫芦。”元徐再思《卖花声》曲:“碧桃红杏桃源路,緑水青山水墨图,杖头挑着酒胡芦。”元睢景臣《哨遍·高祖还乡》套曲:“王乡老执定瓦臺盘,赵忙郎抱着酒胡芦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十回:“林冲把枪和酒葫芦放在纸堆上,将那条絮被放开。”曹禺《王昭君》第二幕:“他身上总是一边戴着乐器,一边挎着酒葫芦。”汉
【新水令】南北曲都属双调,北曲较常用,一般用作双调套曲的第一曲。
【双调】名。《新唐书·礼乐志十二》:“越调、大食调、高大食调、双调、小食调、歇指调、林钟商为七商。”唐杜牧《早春赠军师薛判官》诗:“弦管开双调,花鈿坐两行。”2.填词之格式。词之由前后两阙相迭而成者,谓之“双调”,有前后同段、换头与前后不同之分;仅一段者谓之“单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