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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寇准见刘员外科)(刘员外云)下次孩儿每——杂剧·吕蒙正风雪破窑记

韵脚:上十四賄
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měi zhǔn yún kē kòu liú jiàn|xiàn hái ér yuán wài xià cì

(寇准见刘员外科)(刘员外云)下次孩儿每释义

【每】1. 指特定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或一组:~人。~回。~组。  2. 指特定范围内逐一出现的任何一次:~战必胜。~况愈下。  3. 虽:“~有良朋,况也永叹”(虽有良朋好友,危难之时也只能为之长叹)。  4. 古同“们”,中国宋元代口语。

【每】《唐韻》武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母罪切《正韻》莫賄切,音浼。《增韻》常也,各也,凡也。《三蒼》曰:每,非一定之辭。《詩·小雅》每懷靡及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聖人躊躇以興事,以每成功。《郭象註》事不遠本,故其功每成。又雖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每有良朋。《箋》言雖有良朋也。又貪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衆庶每生。《註》孟康曰:每,貪也。《敘傳》致死爲福,每生作旤。又姓。每當時,漢人。見《印藪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佩切,音妹。數也。一曰田美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原田每每。《註》每有枚

【准】1. 允许,许可:~许。~予。批~。  2. 依照,依据:~此处理。  3. 定平直的东西:水~。~绳。  4. 法则,可以做为依据的:~则。标~。  5. 箭靶的中心:~的(dì)。  6. 正确:~确。~星。瞄~。  7. 一定,确实:~保。~定。  8. 鼻子:隆~(高鼻子)。  9. 和某类事物差不多,如同,类似:~尉。~平原。

【准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俗準字。《正字通》字林準與准同。正韻軫韻準准二字存,當卽準字重文。(準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之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主尹切,肫上聲。《說文》平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繩直生準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《書·立政》準人。《正義》準人,正法之人,謂士官。又均也。《禮·月令》先定準直。《正義》謂輕重平均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權之然後準之。《註》謂準擊平正之也。又平準,漢官名。武帝置平準官,籠天下鹽鐵。又則也,倣也。《易·繫辭》易與天地準。又樂器,漢京房所作,以定律數。 亦作准。《莊子·天道篇》平中準,大匠

【云】1. 说话,引文:人~亦~。子曰诗~。~~(如此,这样;引用文句或谈话时,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)。  2. 文言助词,句首句中句末都用:~谁之思?岁~暮矣,着记时也~。  3.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,成团地在空中飘浮:行~流水。~蒸霞蔚。  4. 指中国“云南省”:~腿(云南省出产的火腿)。

【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分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分切,音雲。《說文》山川氣也。象回轉形。後人加雨作雲,而以云爲云曰之云。《正字通》與曰音別義同。凡經史,曰通作云。又運也。《管子·戒篇》天不動,四時云下,而萬物化。《註》云:運動貌。又狎昵往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昏姻孔云。《朱傳》云:旋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晉不鄰矣,其誰云之。《註》云:猶旋。旋歸之也。又語助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憎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。又陸佃曰:云者,有應之言也。 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子朱曰:朱也當御。三云:叔向不應。又云云:衆語也

【科】1.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~。槐树是豆~。  2.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~室。财务~。  3.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~目。学~。文~。外~。  4.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~举。~甲。~第。登~。  5. 判定(刑罚):~处(chù)。~罚。  6.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~。~白。  7. 古同“棵”。

【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禾切,音窠。《說文》程也。从禾从斗。斗者,量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又《廣韻》條也,本也,品也。《戰國策》科條旣備。又坎也。《孟子》盈科而後進。又等也。《論語》爲力不同科。又科,斷也。《釋名》科,課也。課其不如法者,罪責之也。又取人條格曰科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詔丞相御史,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,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。《註》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,以擢用之,而見在郞及從官,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,定其第高下,用知其人賢否也。《後漢·徐防傳》立博士十有四家,設甲乙之科。《註》歲課甲科

【寇】1. 盗匪,侵略者,亦指敌人:盗~。贼~。  2. 侵略者来侵犯:~边。  3. 姓。

【寇】《唐韻》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切,音扣。《說文》暴也。从攴从完,當其完聚而寇之也。攴,擊也。會意。《廣韻》鈔也。《增韻》仇也,賊也。《易·蒙卦》不利爲寇,利禦寇。《詩·大雅》式遏寇虐。《書·舜典》寇賊姦宄。《註》羣行攻刼曰寇,殺人曰賊。又《左傳·文七年》兵作於內爲亂,於外爲寇。又《周禮》司寇,秋官,主戮理官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凡物盛,多謂之寇。《郭璞註》今江東有小鳧,其多無數,俗謂之寇鳧。又姓。宋有寇準。 《歐陽氏曰》俗作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郭璞註》今江東有小鳧,其多無數,俗謂之寇。〕 謹照原文寇

【刘】◎ 姓。 方言集汇

【刘】〔古文〕鎦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求切,音留。《說文》殺也。《書·盤庚》重我民,無盡劉。《詩·周頌》勝殷遏劉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劉我邊陲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劉,也。《疏》謂敷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劉,樂也。《疏》木枝葉稀疎不均爲樂。《詩·大雅》捋采其劉。《毛傳》劉,爆爍而希也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劉,劉杙。《註》劉子生山中。《疏》劉一名劉杙,其子可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凡二十五望,自陶唐氏劉累之後。又《集韻》力九切,留上聲。好也。又《集韻》龍珠切,音鏤。殺也。漢禮,立秋有貙劉。又《同文備考》作鐂。

【见】1. 看到:看~。罕~。~微知著。~义勇为。~异思迁。  2. 接触,遇到:怕~风。~习。  3. 看得出,显得出:~效。相形~绌。  4. (文字等)出现在某处,可参考:~上。~下。  5. 会晤:会~。接~。  6. 对事物观察、认识、理解:~解。~地(见解)。~仁~智(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  7. 助词,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:~外。~教。~谅(原谅我)。~笑(被讥笑)。 | 1. 古同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  2. 古同“现”,现存。 典

【见】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經電切,堅去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从目从儿。《易·乾卦》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。《疏》德被天下,爲萬物所瞻覩。《書·立政》灼見三有俊心。《禮·王制》問百年者就見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,春見曰朝,夏見曰宗,秋見曰覲,冬見曰遇,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註》此六禮者,以諸侯見王爲義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擇吉月日,見四嶽、諸牧、班瑞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未得省見。《註》言不爲所拔識也。又《通鑑》漢武帝元光五年,張湯、趙禹定律令,務在深文,作見知法。詳矢部知字註

【孩儿】acute;i’ér(1)[child](2)长辈对下辈或上司对下属的通称太尉不肯相见,只怕孩儿们惊了太尉。——《水浒传》(3)幼辈、属员或仆役的自称孩儿领受爹娘慈旨,曰即离去。——宋·佚名《张协状元》(4)昵称之词饯筵绿绕红围处,只这孩儿,泪垂垂。——宋·郭应祥《采桑子·赠丽华》

【孩儿】女。《书·康诰》“若保赤子”孔传:“爱养人,如保孩儿赤子,不失其欲。”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“孩儿老母,口以万数。”2.特指儿子。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﹝那妃子﹞却抱养禄山做孩儿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一:“话説大梁有箇富翁姓张,妻房已丧,没有孩儿,只生一女,招得箇女婿。”3.长辈称呼儿孙或儿孙对长辈自称。宋晁说之《晁氏客语》:“太母宣諭曰:‘范侍讲求去甚力,故勉徇其请。昨日孩儿(谓哲宗)再三留他,可諭与且为孩儿留,未可求出。’”《醒世恒言·蔡瑞虹忍辱报仇》:“瑞虹见父亲立意要去,便道:‘爹爹既然要去,把酒

【员外】uánwài(1)[ministrycouncillor]∶古指正员以外官员(全称为“员外郎”)(2)[landlord]∶指地主豪绅(多见于早期白话)结交此间一个大财主赵员外,养做外宅。——《水浒传》

【员外】以外的官员,后世因此类官职可以捐买,故富豪皆称员外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志诚张主管》:“一个开线铺的员外张士廉年过六旬,妈妈死后,孑然一身,并无儿女。”元李行道《灰阑记》第二折:“不是什么员外,俺们这里有几贯钱的人,都称他做员外,无过是个土财主,没品职的。”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十四章五:“他颇有点员外的风度,招待起朋友来倒还洒脱得很。”参见“员外郎”。

【下次】◎下次xiàcì[next]紧接着本次后的一次

【下次】1.见“下次小的”。2.紧接着本次以后的一次。元无名氏《桃花女》楔子:“都説周公算不着,被人罚了这挑出的一个银子去,下次再不要他算了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六回:“这也罢了,到是老师下次有甚么有钱的诗文,不要寻他做。”巴金《探索集·怀念烈文》:“下次我再看见他,却是十年以后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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