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二霽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liáng zhǔn yún dé|děi|de yǐ kòu xù jīn rì
【良】1. 好:~好。善~。~辰美景。~知~能(中国古代唯心主义哲学家指人类不学而知的、不学而能的、先天具有的判断是非与善恶的能力)。~莠不齐。 2. 很:~久。~多趣味。用心~苦。 3. 诚然,的确:“古人秉烛夜游,~有以也”。“以为犬~我友”。 4. 姓。 典
【良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呂張切《正韻》龍張切,音梁。《說文》善也。《廣韻》賢也。《釋名》良,量也。量力而動,不敢越限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,股肱良哉。又《太甲》一人元良,萬邦以貞。《註》元,大。良,善也。又《論語》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。《朱註》良,易直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良,首也。又《博雅》良,長也。又《正韻》器工曰良。《禮·月令》陶器必良。《周禮·天官·王府》掌凡良貨賄之藏。又《內府》掌良兵良器,以待邦之大用。又《春官·巾車》凡良車散車不在等者,其用無常。《註》作之有功有沽。《疏》精作爲功則曰
【准】1. 允许,许可:~许。~予。批~。 2. 依照,依据:~此处理。 3. 定平直的东西:水~。~绳。 4. 法则,可以做为依据的:~则。标~。 5. 箭靶的中心:~的(dì)。 6. 正确:~确。~星。瞄~。 7. 一定,确实:~保。~定。 8. 鼻子:隆~(高鼻子)。 9. 和某类事物差不多,如同,类似:~尉。~平原。
【准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俗準字。《正字通》字林準與准同。正韻軫韻準准二字存,當卽準字重文。(準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之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主尹切,肫上聲。《說文》平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繩直生準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《書·立政》準人。《正義》準人,正法之人,謂士官。又均也。《禮·月令》先定準直。《正義》謂輕重平均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權之然後準之。《註》謂準擊平正之也。又平準,漢官名。武帝置平準官,籠天下鹽鐵。又則也,倣也。《易·繫辭》易與天地準。又樂器,漢京房所作,以定律數。 亦作准。《莊子·天道篇》平中準,大匠
【云】1. 说话,引文:人~亦~。子曰诗~。~~(如此,这样;引用文句或谈话时,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)。 2. 文言助词,句首句中句末都用:~谁之思?岁~暮矣,着记时也~。 3.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,成团地在空中飘浮:行~流水。~蒸霞蔚。 4. 指中国“云南省”:~腿(云南省出产的火腿)。
【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分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分切,音雲。《說文》山川氣也。象回轉形。後人加雨作雲,而以云爲云曰之云。《正字通》與曰音別義同。凡經史,曰通作云。又運也。《管子·戒篇》天不動,四時云下,而萬物化。《註》云:運動貌。又狎昵往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昏姻孔云。《朱傳》云:旋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晉不鄰矣,其誰云之。《註》云:猶旋。旋歸之也。又語助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憎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。又陸佃曰:云者,有應之言也。 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子朱曰:朱也當御。三云:叔向不應。又云云:衆語也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寇】1. 盗匪,侵略者,亦指敌人:盗~。贼~。 2. 侵略者来侵犯:~边。 3. 姓。
【寇】《唐韻》苦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切,音扣。《說文》暴也。从攴从完,當其完聚而寇之也。攴,擊也。會意。《廣韻》鈔也。《增韻》仇也,賊也。《易·蒙卦》不利爲寇,利禦寇。《詩·大雅》式遏寇虐。《書·舜典》寇賊姦宄。《註》羣行攻刼曰寇,殺人曰賊。又《左傳·文七年》兵作於內爲亂,於外爲寇。又《周禮》司寇,秋官,主戮理官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凡物盛,多謂之寇。《郭璞註》今江東有小鳧,其多無數,俗謂之寇鳧。又姓。宋有寇準。 《歐陽氏曰》俗作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郭璞註》今江東有小鳧,其多無數,俗謂之寇。〕 謹照原文寇
【婿】1. 丈夫:夫~。 2. 女儿、妹妹及其他晚辈的丈夫:女~。妹~。侄~。甥~。贤~。翁~。
【今日】1.本日;今天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今日病矣,予助苗长矣。”唐韩愈《送张道士序》:“今日有书至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四五回:“杨雄道:‘兄弟何故今日见外?有的话,但説不妨。’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回:“华忠説:‘今日赶不到的;他连夜走,也得明日早上来。’”2.目前;现在。《穀梁传·僖公五年》:“今日亡虢,而明日亡虞矣。”唐骆宾王《为徐敬业讨武曌檄》:“请看今日之域中,竟是谁家之天下?”清黄遵宪《台湾行》:“今日之政民为主,台南台北固吾圉!”丁玲《韦护》第一章:“然而她们却痛叱中国今日之所谓新兴的、有智识的妇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