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dì zhǐ 1 sì|shì 1|4 yīng qī lín liáng zhōu lì lì
【第】1. 次序:~一。次~。等~。 2. 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:科~。及~。落~。 3. 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:宅~。府~。门~。进士~。 4. 但:运动有益于健康,~不宜过于剧烈。 5. 姓。
【第】《廣韻》特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計切,音弟。次第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《註》用士之次第。又但也。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《註》第,且也,但也。又第宅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《註》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《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》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又複姓。《後漢·第五倫傳》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又同弟。《說文》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又《集韻》一曰順也。又《韻會》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漢典考
【指】1.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纹。~印。屈~可数。 2.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~雨。 3.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~着。~画。~南针。~手画脚。 4. 点明,告知:~导。~引。~正。~责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挥。~日可待。 5.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~(形容极为愤怒)。 6. 意向针对:~标。~定。 7.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【指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又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又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又《增韻》指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【似】1. 相类,像:相(xiāng )~。类~。~是而非。 2. 好像,表示不确定:~乎。~应如此。 3. 表示比较,有超过的意思:一个高~一个。 | ◎ 〔~的〕跟某种情况或事物相似,如“他乐得什么~~”。亦作“是的”(“的”均读轻声)。
【似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詳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象齒切《正韻》詳子切,音巳。肖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綸似綸,組似組,東海有之。帛似帛,布似布,華山有之。《疏》以其所似,名其草也。又嗣也。《詩·周頌》以似以續。又况也,奉也。《賈島詩》今日把似君,誰有不平事。又《正韻》相吏切,音寺。義同。又《韻補》叶養里切,音以。《詩·大雅》無曰余小子,召公是似。叶下祉。《賈誼·旱雲賦》運淸濁之澒洞兮,正重沓而起。嵬隆崇以崔巍兮,時彷彿而有似。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【莺】1. 〔黄~〕即“黄鹂”。 2. 〔夜~〕文学上指“歌鸲”一类叫声清脆婉转的鸟。 3. 鸟类的一科,身体小,褐色或暗绿色,嘴短而尖,叫的声音清脆,吃昆虫,是益鸟:~歌燕舞。 方言集汇
【莺】《唐韻》烏莖切《集韻》於莖切《韻會》幺莖切,音罌。《說文》鶯,鳥也。卽黃鸝。一名倉庚,一名商倉,一名鵹黃,一名鸝鶹,一名鸝鶬,一名楚雀,一名黃袍,一名搏黍,一名黃鳥,一名金衣公子。魏文帝王粲有鶯賦。又鳥羽文。《詩·小雅》交交桑扈,有鶯其羽。《毛傳》鶯然有文章也。俗作鸎,非。
【七】1. 数名,六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柒”代)。 2. 文体名,或称“七体”,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。 3.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七次,称“做七”。
【七】《唐韻》親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戚悉切,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正也,从一,微隂从中衺出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註》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《詩·唐風》豈曰無衣七兮。《註》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又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又三七,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又姓。明七希賢。又人名。《續仙傳》殷七七,名文祥。《蘇軾詩》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 《正字通》或通作桼
【林】1.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:树~。森~。~海。~薮(a.山林小泽;b.喻丛集的处所)。 2.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:书~。艺~。碑~。儒~。 3. 姓。
【林】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又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又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又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又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又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
【梁州】古九州之一。《书·禹贡》:“华阳黑水惟梁州。”孔传:“东据华山之南,西距黑水。”2.唐教坊曲名。后改编为小令。唐顾况《李湖州孺人弹筝歌》:“独把《梁州》凡几拍,风沙对面胡秦隔。”宋梅尧臣《莫登楼》诗:“腰鼓百面红臂韝,先打《六么》后《梁州》。”参阅唐张固《幽闲鼓吹·元载》。参见“梁州令”。汉
【呖呖】清脆的叫声。元汤式《一枝花·赠教坊张韶舞善吹箫》套曲:“呜呜然赤水龙吟,嚦嚦兮丹山凤鸣。”清褚人穫《坚瓠八集·琵琶词》:“有絶艺鼓瑟湘灵,促哀弹似林鶯嚦嚦,山溜泠泠。”梁斌《播火记》三:“嘎鸪鸟从睡梦里醒过来,黄鹂开始在大杨树上呖呖啭着。”2.形容女子婉转悦耳的声音。清褚人穫《坚瓠秘集·玉真娘子》:“容服甚美,见人不惊,小声嚦嚦,自言我玉真娘子,偶至此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狐谐》:“闻其声,嚦嚦在目前,四顾,即又不见。”3.凶恶貌。明诸圣邻《大唐秦王词话》卷一:“凶哏哏圆睁虎眼,恶嚦嚦怒咬刚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