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四十四有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wèn lóu zhī|zhǐ nán|nā yàn bǎi guò|guo|guō dí|dì|de shǒu bàn zhuó|zháo|zhāo|zhe shā|shà shí jié
【问】1. 有不知道或不明白的事请人解答:询~。~答。~题。~鼎(指图谋夺取政权)。~津。质~。过~。 2. 为表关切而询问:慰~。~候。~长~短。 3. 审讯,追究:审~。~案。唯你是~。 4. 管,干预:概不过~。 5. 向某人或某方面要东西:我~他借几本书。 6. 姓。 典
【问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亡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文運切,聞去聲。《說文》訊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好問則裕。《詩·邶風》問我諸姑,遂及伯姊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聘問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小聘曰問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聘曰問。又《秋官·大行人》閒問以諭諸侯之志。《又》凡諸侯之邦交,歲相問也。又《正字通》古謂遺曰問。《詩·鄭風》雜佩以問之。《傳》問,遺也。《禮·曲禮》凡以苞苴簞笥問人者。《左傳·哀二十六年》衛侯使以弓問子貢。又訊罪曰問。《詩·魯頌》淑問如臯陶。《註》淑,善。問,訊囚也。又命也。《左傳·莊八年》期戍,公問
【楼】1. 两层和两层以上的房屋;亦指建筑物的上层部分或有上层结构的,或指楼房的一层:~房。~梯。~道。~层。城~。岗~。阁~。~台。~船。办公~。高~大厦。 2. 姓。
【只】1. 量词:一~鸡。 2. 单独的,极少的:~身。片纸~字。 | 1. 仅仅,惟一:~是(❶仅仅是;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;❸但是)。 2.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:~顾。~管。~见树木,不见森林。
【只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
【南】1. 方向,早晨面对太阳,右手的一边,与“北”相对:~北。~方。~面。~国(指中国南部)。~陲(南部边疆)。~极。~半球。 2. 姓。 | ◎ 〔~无(mó)〕佛教用语,意思是合掌稽首,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,常加于佛、菩萨名的前面,如“~~阿弥陀佛”、“~~观世音菩萨”。
【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
【雁】◎ 鸟类的一属,形状略像鹅,群居水边,飞时排列成行:~行(háng )。~序。~阵(雁行整齐,如同军队布阵)。~过拔毛(喻为牟利不放过任何机会)。
【雁】《唐韻》五宴切《集韻》魚切,音贗。《說文》鳥也。从隹从人厂聲。讀若鴈。《註》徐鉉曰:雁,知時鳥。大夫以爲摯,昏禮用之,故从人。《爾雅·釋鳥》鳧雁醜。《詩·邶風》雝雝鳴雁。餘詳鳥部鴈字註。
【摆】1. 陈列,安放:~设。~放。~平。 2. 故意显示:~阔。~谱儿。 3. 处置,随意操纵:~布。~弄。 4. 推开,脱离:~脱。~落。 5. 来回摇动:~动。~渡。 6. 衣裙的下幅。
【摆】《唐韻》北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買切,拜上聲。開也,撥也。排而振之也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擺牲班禽。《張協·七命》鉤爪摧,鋸牙擺。《韓愈詩》乾坤擺雷硠。又《集韻》部買切,牌上聲。義同。本作擺。亦作。通作捭。zdic.net汉典
【过】1. 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~江。~账。~程。~渡。~从(交往)。经~。 2.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~秤。~磅。~目。 3. 超出:~于。~度(dù)。~甚。~奖(谦辞)。~量(liàng)。~剩。~犹不及。 4.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~电影。 5.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~一~。 6. 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~儿。 7. 错误:~错。记~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~。用~。 2. 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~来。走~去。 | ◎ 姓。
【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手】1.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:~心。棘~(形容事情难办,像荆棘刺手)。着(zhuó)~(开始做,动手)。~不释卷。 2. 拿着:人~一册。 3. 亲自动手:~稿。~迹。~令。~书(a.笔迹;b.亲笔书信)。 4. 技能、本领:~法(技巧,方法)。~段。留一~。 5.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:国~。扒~。生产能~。 6. 小巧易拿的:~枪。~册。 网
【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又叶矧視切,音
【办】1. 处理:~公。~事。~理。 2. 处分:惩~。法~。首恶必~。 3. 置备:~置。~货。 4. 创设:创~。兴(xīng)~。 典
【办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莧切《正韻》備莧切,音辨。《說文》致力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項梁常爲主辦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多多益辦。又與辨通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以辨民器。《註》辨,猶具也。
【着】1. 穿(衣):穿~。穿红~绿。~装。 2. 接触,挨上:~陆。附~。不~边际。 3. 使接触别的事物,使附在别的物体上:~眼。~笔。~色。~墨。~力。~想。~意(用心)。 4. 下落,来源:~落。 5. 派遣:~人前来领取。 6. 公文用语,表示命令的口气:~即施行。 | 1. 接触,挨上:~边。上不~天,下不~地。 2. 感受,受到:~凉。~急。~忙。~风。~迷。 3. 使,派,用:别~手摸。 4. 燃烧,亦指灯发光:~火。灯~了。 5. 入睡:躺下就~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达
【煞】1. 同“杀”。 2. 同“刹”。 | 1. 极,很:~费苦心。急~。 2. 迷信的人指凶神:~气。凶~。凶神恶~。
【煞】《廣韻》所八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山戛切,音鎩。《廣韻》俗殺字。《白虎通》五祀春木主煞上,故以所勝祭之也。《又》金味所以辛何,西方煞傷成物,辛所以煞傷之也。猶五味得辛乃委煞也。又《集韻》所介切,音。本亦作殺。《正韻》所賣切,音曬。詳殳部殺字註。
【时节】节shíjié(1)[season]∶季节;时令好雨知时节,当春乃发生。——唐·杜甫《春夜喜雨》(2)又如:清明时节;秋收时节(3)[time]∶时候正是江南好风景,落花时节又逢君。——唐·杜甫《江南逢李龟年》典
【时节】四时的节日。《吕氏春秋·尊师》:“敬祭之术,时节为务。”高诱注:“四时之节。”宋欧阳修《初至夷陵答苏子美见寄》诗:“时节同荆俗,民风载楚謡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访翠》:“这院中名妓……每遇时节,便做盛会。”2.节令;季节。《管子·君臣下》:“故能饰大义,审时节,上以礼神明,下以义辅佐者,明君之道。”宋杨万里《黄菊》诗:“比他红紫开差晚,时节来时毕竟开。”杨朔《海市》:“桃花时节,也是万物繁生的时节。”3.合时而有节律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“夫德广远而有时节,是以远服而邇不迁。”韦昭注:“作之有时,动之有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