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二十一侵
平仄:平 仄 平
拼音: qín dàn|tán 1
【琴】1.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: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 2. 某些乐器的统称: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【琴】〔古文〕珡《唐韻》巨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金切,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珡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,練朱,五絃。周加二絃。《徐曰》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。琴長三尺六寸,象三百六十日。廣六寸,象六合。前廣後狹,象尊也。上圓下方,法天地也。五絃象五行,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角羽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
【弹】1. 可以用力发射出去的小丸;装有爆炸物可以击毁人、物的武器:~丸。子~。~雨。枪~。氢~。导~。手榴~。原子~。 2. 古代指以竹为弦的弓:“左挟~,右摄丸”。 | 1. 用手或工具拨动而发射出去,亦指用手指拨弄:~射。~跳。~拨。~指。~琴。~奏。~冠相庆(喻即将作官而互相庆贺,多作贬义)。 2. 检举违法失职的官吏:~劾。~纠。讥~。
【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《玉篇》行丸也。《吳越春秋》彈生於古之孝子。孝子不忍見父母爲禽獸所食,故作彈以守之。《李尤·彈銘》昔之造彈,起意弦木。以彈爲矢,合竹爲樸。又彈丸,喻小也。《史記·虞卿傳》此彈丸之地。又鬼彈。《水經注》永昌郡北山水傍,瘴氣特惡,氣中有物,不見其形,其作有聲,中木則折,中人則害,名曰鬼彈。又《廣韻》徒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唐干切《正韻》唐闌切,音檀。《廣韻》射也。《集韻》彈丸射也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晉靈公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避丸也。又擊也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
【张】1. 开,展开:~开。~目(a.睁大眼睛;b.助长某人的声势称“为某人~~”)。~榜。铺~。~灯结彩。纲举目~。 2. 商店开业:开~。 3. 拉紧:紧~。~力。 4. 扩大,夸大:夸~。 5. 放纵,无拘束:乖~。嚣~。 6. 料理,应酬:~罗。 7. 惊惶,慌忙:~惶失措。 8. 看,望:~望。 9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 10. 量词:一~纸。三~桌子。几~嘴。两~弓。 11. 姓。
【张】〔古文〕弡《唐韻》陟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中良切,帳平聲。《說文》施弓弦也。《禮·曲禮》張弓尚筋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勝者執張弓。又《廣雅》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孔修且張。《書·康王之誥》張皇六師。又《廣雅》施也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張羽旗,設供具,以祀神君。又《廣韻》開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將欲翕之,必故張之。又《韻會》設也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取酒張坐飮。又施絃曰張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琴瑟不調甚者,必解而更張之。又羅取鳥獸曰張。《周禮·秋官·冥氏》掌設弧張。《註》弧張,罿罦之屬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自縣詣臺朝,輒有雙鳧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