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tīng nà|nǎ|nèi|nā yuán yún 1 kē zhī 4 xiǎng lǐ pí pá
【听】1. 用耳朵接受声音:~力。~写。~觉。聆~。洗耳恭~。 2. 顺从,接受别人的意见:言~计从。 3. 任凭,随:~任(rèn )。~凭。~之任之。 4. 治理;判断:~讼(审理案件)。~政。 5. 量词,指马口铁密封成筒状以贮藏食物、饮料等:一~可口可乐。
【那】◎ 指较远的时间、地方或事物,与“这”相对:~里。~个。~样。~些。~时。~么。 | ◎ 同“哪”(一)(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)。 | ◎ 义同(一),“那”和“一”连读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五年。 | ◎ 姓。
【元】1. 头、首、始、大:~凶。~首。~旦。~年。~勋。~帅。状~(科举考试第一名)。 2. 基本:单~。~件。~气(精气,根本)。~素。~音。 3. 同“圆”。 4. 未知数:一~二次方程。 5. 中国朝代名:~代。~曲。 6. 姓。 7. 古同“玄”,清代避康熙皇帝(玄烨)名讳,以“元”代“玄”。
【元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愚袁切,音原。《精薀》天地之大德,所以生生者也。元字从二从人,仁字从人从二。在天爲元,在人爲仁,在人身則爲體之長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元,始也。又《廣韻》長也。又大也。《前漢·哀帝紀》夫基事之元命。《註》師古曰:更受天之大命。又首也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上正元服。《註》師古曰:元,首也。故謂冠爲元服。又本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元元本本。又百姓曰元元。《戰國策》制海內,子元元。《史記·文帝本紀》以全天下元元之民。《註》古者謂人云善人,因善爲元
【云】1. 说话,引文:人~亦~。子曰诗~。~~(如此,这样;引用文句或谈话时,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)。 2. 文言助词,句首句中句末都用:~谁之思?岁~暮矣,着记时也~。 3.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,成团地在空中飘浮:行~流水。~蒸霞蔚。 4. 指中国“云南省”:~腿(云南省出产的火腿)。
【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分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于分切,音雲。《說文》山川氣也。象回轉形。後人加雨作雲,而以云爲云曰之云。《正字通》與曰音別義同。凡經史,曰通作云。又運也。《管子·戒篇》天不動,四時云下,而萬物化。《註》云:運動貌。又狎昵往復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昏姻孔云。《朱傳》云:旋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晉不鄰矣,其誰云之。《註》云:猶旋。旋歸之也。又語助。《詩·小雅》伊誰云憎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。又陸佃曰:云者,有應之言也。 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子朱曰:朱也當御。三云:叔向不應。又云云:衆語也
【微】1. 小,细小:细~。轻~。~小。~型。~观。~雕。~积分。~电脑。~量元素。谨小慎~。~乎其~。 2. 少;稍:稍~。~笑。~调(tiáo )。 3. 衰落;低下:卑~。~贱。 4. 精深;精妙:~妙。精~。~言大义。 5. 隐约;不明:~茫。~词(隐晦的批评)。 6. 隐匿:“白公奔山而缢,其徒~亡”。 7. 暗中察访:~行。 8. 无,非:“~斯人,吾谁与归”。 9. 与某一物理量的单位连用时,表示该量的百万分之一:~米(公制长度单位,“米”的百万分之一)。
【微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薇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幽微也。《易·繫辭》知微知彰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又《廣韻》微,妙也。《禮·禮運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又《說文》隱行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微行咸陽。又《廣韻》細也。《孟子》乃孔子,則欲以微罪行。又《玉篇》不明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月而微,此日而微。又《韻會》衰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式微式微。《箋》微乎微者也。《史記·杞世家》杞小微。又《韻會》賤也。《尚書序》虞舜側微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匿微也。《註》微謂逃藏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白公奔山而縊,其徒微之。《註》
【科】1.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~。槐树是豆~。 2.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~室。财务~。 3.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~目。学~。文~。外~。 4.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~举。~甲。~第。登~。 5. 判定(刑罚):~处(chù)。~罚。 6.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~。~白。 7. 古同“棵”。
【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禾切,音窠。《說文》程也。从禾从斗。斗者,量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又《廣韻》條也,本也,品也。《戰國策》科條旣備。又坎也。《孟子》盈科而後進。又等也。《論語》爲力不同科。又科,斷也。《釋名》科,課也。課其不如法者,罪責之也。又取人條格曰科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詔丞相御史,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,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。《註》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,以擢用之,而見在郞及從官,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,定其第高下,用知其人賢否也。《後漢·徐防傳》立博士十有四家,設甲乙之科。《註》歲課甲科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做】1. 进行工作或活动:~活。~事。~工。~手脚(暗中进行安排)。 2. 写文:~诗。~文章。 3. 制造:~衣服。 4. 当,为:~人。~媒。~伴。~主。~客。看~。 5. 装,扮:~作。~功。~派。 6. 举行,举办:~寿。~礼拜。 7. 用为:芦苇可以~造纸原料。 8. 结成(关系):~亲。~朋友。 网
【做】《正字通》俗作字,字彙租去聲。又音佐,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,分作做爲二,非。互見作字註。
【响】1. 声音:~声。~箭。~马(旧称在路上抢劫财物的强盗,因抢劫时先放响箭而得名)。音~(a.声音,多就声音所产生的效果说;b.泛称收音、录音、扩音等设备)。 2. 发出声音:钟~了。 3. 声音高,声音大:~亮。~彻云霄(响声直达高空,形容声音十分嘹亮)。 4. 回声:~应(yìng )。如~斯应(喻反应迅速)。
【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許兩切,音享。《說文》聲也。从音鄕聲。《註》徐鍇曰:聲之外曰響。響猶怳也,怳怳然浮也。實而精者曰聲,朴而浮者曰響。響之附聲,如影之著形。《玉篇》應聲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惟影響。又方響,樂器。《杜陽雜編》太和九年,宮人沈阿翹進白玉方響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《韻會》又作鄕。通作嚮饗。
【里】1. 居住的地方:故~。返~(回老家)。 2. 街坊(古代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):~弄(lòng )。 3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:一~(等于五百米)。~程牌。 4. 衣物的内层:被~。 5. 内部,与“外”相对,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:~外。心~。这~。那~。 6. 姓。
【里】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裏。《爾雅·釋言》里,邑也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里。《傳》里,居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五家爲鄰,五鄰爲里。《前漢·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【琵琶】ípa[pi-pa,apluckedstringinstrumentwithafrettedfingerboard]中国的一种四弦乐器,弹奏如吉他,其主要部分大如诗琴,颈部有琴柱12个以上,伸入主体部分的琵琶,是在西汉“裁筝筑”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。它从西汉试制,历东汉、魏晋、至隋唐,基本定型。它在汉末魏初始获“枇杷”名。魏晋时,因“枇杷”二字音,改名“琵琶”
【琵琶】乐器。初名批把,见《释名·释乐器》。此类乐器原流行于波斯、阿拉伯等地,汉代传入我国。后经改造,圆体修颈,有四弦、十二柱,俗称“秦汉子”。一说,我国秦末,百姓苦长城之役,弦鼗而鼓之,琵琶即始于此。(见晋傅玄《〈琵琶赋〉序》。)南北朝时又有曲项琵琶传入我国,四弦,腹呈半梨形,颈上有四柱,横抱怀中,用拨子弹奏,即现今琵琶的前身。唐宋以来经不断改进,柱位逐渐增多,改横抱为竖抱,废拨子,改用手指弹奏。现今民间的琵琶有十七柱,通常称四相十三品,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;后者能弹奏所有半音,技法丰富,成为重要的民族独奏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