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liǎo|le zì dì guó yáng sāng|sàng jiāo shē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自】1. 本人,己身:~己。~家。~身。~白。~满。~诩。~馁。~重(zhòng )。~尊。~谦。~觉(jué )。~疚。~学。~圆其说。~惭形秽。~强不息。 2. 从,由:~从。~古以来。 3. 当然:~然。~不待言。~生~灭。放任~流。 4. 假如:~非圣人,外宁必有内忧。
【自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又《玉篇》率也。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又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又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
【帝】1. 宗教徒或神话中称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:上~。玉皇大~。 2. 君主:~王。皇~。称~。~制。
【帝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都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計切,音諦。《說文》諦也。王天下之號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君也。《白虎通》德合天者稱帝。《書·堯典序》昔在帝堯,聰明文思,光宅天下。《疏》帝者,天之一名,所以名帝。帝者,諦也。言天蕩然無心,忘于物我,公平通遠,舉事審諦,故謂之帝也。五帝道同于此,亦能審諦,故取其名。《呂氏春秋》帝者,天下之所適。王者,天下之所往。《管子·兵法篇》察道者帝,通德者王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乃卽皇帝位汜水之南。《註》蔡邕曰:上古天子稱皇,其次稱帝。又諡法。《史記·正義》德象天地曰帝。又上帝
【国】1. 有土地、人民、主权的政体(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):~家。~土。~体(a.国家的性质;b.国家的体面)。~号。~度(指国家)。~策。~情。~法。~力。~防。~威。~宝(a.国家的宝物;b.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)。~格。~魂。~是(国家大计,如“共商~~”)。 2. 特指中国的:~产。~货。~粹。~乐(yuè ㄩㄝˋ)。~药。 3. 姓。
【国】〔古文〕囗囶圀《唐韻》古或切《集韻》骨或切,觥入聲。《說文》邦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量人》掌建國之法,以分國爲九州。又《冬官·考工記》匠人營國,旁三門,國中九經九緯,經涂九軌,左祖右社,面朝後市。《禮·王制》五國以爲屬,十國以爲連,二十國以爲卒,二百一十國以爲州。《孟子》大國,地方百里,次國,地方七十里,小國,地方五十里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掌節》山國用虎節,土國用人節,澤國用龍節。《註》山國多山者,土國平地也,澤國多水者。又滅人之國曰勝國。《左傳註》勝國者,絕其社稷,有其土地也。又九州之外曰外國。亦曰絕國。《後
【炀】1. 熔化金属。 2. 火旺。 3. 烘干,烤火。 4. 古代谥法,去礼远众称“炀”。 方言集汇
【炀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亮切《集韻》弋亮切,音漾。《說文》炙燥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煬,炙也。《註》今江東呼火熾猛爲煬。《莊子·盜跖篇》冬則煬之。又《玉篇》對火也。《廣韻》向也。《戰國策》若竈則不然,前之人煬,則後之人無從見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煬,暴也。《春秋·定元年》立煬宮。《註》煬公伯禽子也。其廟已毀。季氏禱之。而立其宮。又《玉篇》熱也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南煬丹崖。又《集韻》式亮切,音餉。燥也。又《廣韻》與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章切《正韻》移章切,音陽。《廣韻》釋金也。《集韻》爍金也。或作烊。又《集韻》尸
【丧】◎ 跟死了人有关的事:~事。~礼。~亡。~假(jià)。~乱。治~。吊~。 | ◎ 丢掉,失去:~失。~生。~偶。~胆。~气(不吉利,倒霉。“气”读轻声)。颓~(情绪低落,精神委靡)。懊~。沮~。~权辱国。~尽天良(良心全部失去了)。
【丧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蘇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四浪切,桑去聲。《玉篇》亡也。又《正韻》失位也。《論語》二三子何患於喪乎。《註》喪,失位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四年》昭公曰:喪人不佞。又《廣韻》息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郎切,音桑。《正韻》持服曰喪。《禮·檀弓》故孔氏之不喪出母,自子思始也。《又》子夏喪其子,而喪其明。《釋文》上喪字平聲,下喪字去聲。又《廣韻》喪,器也,今謂之柩。《禮·曲禮》送喪不踰境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楚大夫喪左。《說文》本作。《廣韻》亦作。
【骄奢】骄横奢侈。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“居上位,未得其实,以喜名者,必以骄奢为行。”晋袁宏《后汉纪·光武帝纪七》:“富贵有极,当知足,骄奢益为观听所议。”明何景明《长安大道行》:“富贵谁言福作门,骄奢终与祸为邻。”梁启超《欧洲地理大势论》:“上流社会满盈骄奢,寖成浮华轻薄之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