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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消得坐都堂秉笏垂绅——【中吕】满庭芳_看岳王传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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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hù shēn dé|děi|de bǐng zuò yě xiāo chuí dōu táng

也消得坐都堂秉笏垂绅释义

【笏】◎ 古代大臣上朝拿着的手板,用玉、象牙或竹片制成,上面可以记事:朝(cháo )~。“京兆尹郑叔则,怫然曳~却立”。

【笏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骨切,音忽。公及士所搢也。《禮·玉藻》笏,天子以球玉,諸侯以象,大夫以魚須文竹,士以竹本象可也。笏度二尺有六寸,其中博三寸,其殺六分而去一。凡有指畫于君前用笏,造受命于君前則書于笏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袞冕黻珽。《註》珽,玉笏也,若今吏之持簿。《晉書·輿服志》古者貴賤皆執笏,有事則搢之于腰帶。《釋名》笏,忽也,備忽忘也。《廣韻》笏,一名手版,品官所執。《輿服雜事》五代以來,惟八座尚書執笏,以筆綴手版頭,紫囊裹之。其餘王公、卿、士但執手版,主于敬。不執筆,示非記事官也。《正字通

【绅】1. 古代士大夫束腰的大带子,引申为束绅的人:~束(用带子束腰,喻约束)。缙~(旧时高官的装束,转用为官宦的代称)。  2. 旧称地方上有势力、有地位的人:~士。乡~。官~。土豪劣~。 方言集汇

【绅】《廣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大帶也。《禮·內則》冠緌纓端,韠紳縉笏。《註》紳,大帶,所以自紳約也。《論語》子張書諸紳。《疏》以帶束腰,垂其餘以爲飾,謂之紳。又《博雅》紳,束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《韓愈·謝自然詩》奈何不自信,反欲從物遷。感傷遂成詠,昧者宜書紳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秉】1. 拿着,持:~烛。  2. 掌握、主持:~正。~公。  3. 古代容量单位,一秉合十六斛。  4. 姓。

【秉】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禾盈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有遺秉。《疏》秉,把也。《禮·聘禮》四秉曰筥。《註》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,筥穧名,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又米數。《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又《小爾雅》鐘二謂之秉,秉十六斛。○按《儀禮》禾米之秉,字同異。惟徐氏《韻譜》二石爲秉,又是一說。蓋石卽斛也。冉子與粟五秉。據《儀禮》爲八十石,據徐氏止十石,多寡迥別,俟考正。又執持也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垂日,星地秉隂竅於山川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秉彝。《書·君奭》秉德明恤。又

【坐】1. 古人双膝跪地,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,这是其本义,后泛指以臀部着物而止息:席地而~。~待。~垫。~骨。~化(佛教指和尚盘膝坐着死去)。~禅。~功。~骑。  2. 乘,搭:~车。~船。  3. 坚守,引申为常驻,不动:“楚人~其北门,而覆诸山下”。~庄。  4. 建筑物的位置或背对着某一方向:~落。~北朝南。  5. 把锅、壶等放在火上:~锅。  6. 物体向后施压力:房顶往后~。  7. 介词,因,由于,为着:“停车~爱枫林晚,霜叶红于二月花”。  8. 副词(a.空,徒然,如“胡为~自苦,吞悲仍抚膺”

【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徂臥切,音座。行之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坐如尸。《又》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又便坐,別坐之處。《前漢·文翁傳》在便坐受事。又《後漢·宣秉傳》秉修高節,光武特拜御史中丞,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,京師謂之三獨坐。又猶守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楚伐絞,軍其南門。絞人爭出,驅楚役徒于山中。楚人坐其北門,而覆諸山下,大敗之。又古者謂跪爲坐。《禮·曲禮》先生琴瑟書策在前,坐而遷之。《註》坐,跪也。又《律》有罪坐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除收帑相坐律令。又罪人對理曰坐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
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
【消】1. 溶化,散失:烟~云散。~融(亦作“消溶”)。~失。~逝。~亡。~沉。~极。~化。  2. 灭掉,除去:~除。~灭。~毒。~炎。  3. 把时间度过去:~夜。~夏。~闲。~遣。~磨(mó)。  4. 减少,损失,耗费:~耗。~损。~退。  5. 需要:不~说。  6. 中医学病名:~疾。~渴。

【消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相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邀切《正韻》先彫切,音宵。《說文》盡也。又滅也。《易·泰卦》小人道消。又釋也。《禮·月令》冰凍消釋。又消耗。《揚子·太經》九事,七爲消。《註》消,意放散也。又消消,敝也。《詩·豳風》予尾翛翛。《疏》亦作消消。又地名。《詩·鄭風》淸人在消。《傳》消,河上地。又疾名,與痟通。《後漢·李通傳》通素有消疾。《註》消消中之疾也。又消石,藥名。又通逍。《禮·檀弓》消搖于門。《註》消搖,又作逍遙。又《韻補》叶新於切,音須。《崔駰·反都賦》幹弱枝彊,末大本消。叶下臾。又叶思留切,音

【垂】1. 东西一头挂下:~杨柳。~钓。~直。~线。~手(a.表示容易;b.表示恭敬)。~泪。~髫(头发下垂,指儿童)。~头丧气。  2. 敬辞,用于别人(多是长辈或上级)对自己的行动:~爱。~怜。~询。  3. 传下去,传留后世:~范。永~不朽。  4. 接近,快要:~危。~老。~成。功败~成。

【垂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是爲切,音甀。自上縋下。《易·大傳》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《詩·小雅》垂帶而厲。又布也。《後漢·鄧禹傳》垂功名於竹帛。又同陲。堂之盡處近階者。《書·顧命》一人冕執戣,立于東垂。一人冕執瞿,立于西垂。《史記·袁盎傳》臣閒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。又邊垂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虔劉我邊垂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方今四垂宴然。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衞侯遇于垂。《註》垂,衞地,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。《宣八年》仲遂卒于垂。《註》齊地。又《集韻》馳僞切,音縋。鄉名。在縣。又《集韻》樹僞切《正韻》殊僞切

【都堂】唐尚书省署居中,东有吏、户、礼三部,西有兵、刑、工三部,尚书省的左右仆射总辖各部,称为都省,其总办公处称为都堂。宋金沿之。唐韦承贻《策试夜潜纪长句于都堂西南隅》:“褒衣博带满尘埃,独自都堂纳卷回。”清赵翼《漳州木棉庵怀古》诗:“五日都堂班絶席,百僚文案稟钧裁。”2.明代称都察院长官都御史、副都御史、佥都御史。又派遣到外省的总督、巡抚都带有都察院御史衔,亦称都堂。《平山冷燕》第十一回:“这个燕生员,乃是本郡燕都堂之子,叫做燕白頷。”参阅清梁章鉅《称谓录·都堂》。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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