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三錫
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yǒu|yòu dí|dì|de yě wèi bù|fǒu fǎ dù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【畏】1. 怕:~惧。~难(nán )。~罪。大无~。望而生~。 2. 敬服:敬~。~友(使人敬服的朋友)。后生可~。
【畏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胃切《集韻》紆胃切,音尉。惡也。《廣韻》畏懼。《增韻》忌也。又心服也。怯也。《易·震卦》雖凶无咎,畏鄰戒也。《書·呂》永畏惟罰。《傳》當長畏懼,惟爲天所罰。又《集韻》於非切,音威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明畏,自我民明威。《傳》天明可畏,亦用民成其威。《釋文》畏如字。徐音威。○按《古文尚書》威畏同,天威棐忱,今文作畏。《禮·表記》引書:德威惟威。註:讀作畏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弓人》夫角之中,恆當弓之畏,畏也者必橈。杜子春云畏當作威。威謂弓淵,角之中央與淵相當。鄭謂畏讀如秦師入隈之隈。《釋文》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法度】◎法度fǎdù(1)[law]∶法律制度(2)[moralstandard]∶规矩,行为的准则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商君佐之,内立法度,务耕织。——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
【法度】1.法令制度。《书·大禹谟》:“儆戒无虞,罔失法度。”汉贾谊《<过秦论>上》:“内立法度,务耕织,修守战之具。”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记事一》:“仁宗皇帝守成,皆遵先朝法度。”《醒世恒言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》:“南唐法度,凡官府破耗军粮至三百石者,即行处斩。”茅盾《宿莽·大泽乡》:“始皇帝宾天后,法度就乱了。”2.特指度量衡制度。《论语·尧曰》:“谨权量,审法度,修废官,四方之政行焉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审法度。”颜师古注:“法度,丈尺也。”《秦併六国平话》卷下:“﹝始皇﹞一法度衡石丈尺,徙天下豪杰於咸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