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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面着广捕批缉拿去了——杂剧·感天动地窦娥冤

韵脚:上二十九篠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liǎo|le miàn qù pī zhuó|zháo|zhāo|zhe bǔ yī guǎng|ān jī ná

一面着广捕批缉拿去了释义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
【面】1. 头的前部,脸:脸~。颜~。~目。~~相觑。  2. 用脸对着,向着:~对。~壁(a.面对着墙;b.佛教指面对墙壁静坐修行)。  3. 事物的外表:地~。~友(表面的、非真心相交的朋友)。~额(票面的数额)。  4. 方位,部分:前~。反~。片~。全~。多~手。  5. 量词,多用于扁平的物件:一~鼓。  6. 会见,直接接头的:当~。~议。~晤。耳提~命(“耳提”,提着耳朵叮嘱;“面命”,当面指教,形容教诲殷切)。  7. 几何学上指线移动所生成的形迹,有长有宽没有厚的形:平~。曲(qū)~。  8
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
【批】1. 用手掌打:~颊(打嘴巴)。  2. 刮:~凿。  3. 口头或用文字判定是非、优劣、可否:~准。~示。~复。~语。~阅。~判。眉~(写在书页天头上的批语)。  4. 大量:~购。~销。  5. 量词,用于大宗的货物或数量众多的事物:一~货物。  6. 棉麻等未捻成线、绳时的细缕:线~儿。

【批】《唐韻》匹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篇迷切,音鈚。《說文》手擊也。《左傳·莊十二年》宋萬遇仇牧于門,批而殺之。又《廣韻》推也,轉也。又示也。《唐書·李藩傳》遷給事中,制敕有不便者,黃紙後批之。又《韻會》與通。削也。《杜甫·房兵曹馬詩》竹批雙耳峻。又《集韻》騈迷切,音鼙。擊也。又助也。又頻脂切。與琵通。琵琶,馬上所鼓。或从手。《風俗通》批把,近世樂家所作,以手批把,因以爲名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弭切,音庀。亦手擊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結切,音蹩。讀若敝入聲。義同。《史記·荆軻傳》奈何以見陵之怨,欲批其逆鱗哉。《

【着】1. 穿(衣):穿~。穿红~绿。~装。  2. 接触,挨上:~陆。附~。不~边际。  3. 使接触别的事物,使附在别的物体上:~眼。~笔。~色。~墨。~力。~想。~意(用心)。  4. 下落,来源:~落。  5. 派遣:~人前来领取。  6. 公文用语,表示命令的口气:~即施行。 | 1. 接触,挨上:~边。上不~天,下不~地。  2. 感受,受到:~凉。~急。~忙。~风。~迷。  3. 使,派,用:别~手摸。  4. 燃烧,亦指灯发光:~火。灯~了。  5. 入睡:躺下就~。 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达

【捕】◎ 捉,逮:~捉。~获。~杀。巡~。缉~。~风捉影。

【捕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薄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故切,音步。《說文》取也。《增韻》擒捉也。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。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。《前漢·灌夫傳》遣吏分曹逐捕。又《韓延壽傳》吏無追捕之苦。又姓。漢捕巡。又《集韻》方遇切,音付。擊取也。與搏同。
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 9. 或者:~胜~负。 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

【广】1. 指面积、范围宽阔,与“狭”相对:宽~。~博。~义。~漠。~袤(东西称“广”,南北称“袤”,指土地面积)。~厦。  2. 多:大庭~众。  3. 扩大,扩充:推~。~开言路。 | ◎ 同“庵”,多用于人名。 典

【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檢切《韻會》疑檢切,醃上聲。《說文》因广爲屋。象對刺高屋之形。《徐鉉曰》因广爲屋,故但一邊下。《增韻》棟頭曰广。《韓愈·遊湘西寺詩》剖竹走泉源,開廊架屋广。又《釋名》衾,广也。其下廣大,如广受人也。又《廣韻》魚掩切,音隒。義同。(廣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晃切,光上聲。《說文》殿之大屋也。又《玉篇》廣,大也。《廣韻》廣,闊也。《易·繫辭》廣大配天地。《疏》大以配天,廣以配地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嶺南道有廣州。又姓。《姓譜》出丹陽,廣成子之後,宋有廣漢。又《玉篇》古曠切,光去聲。《

【缉拿】á[apprehend;arrest;seize]搜查逮捕缉拿凶手

【缉拿】。搜捕。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销差》:“凡事非重大,亦非上件,若原告逃逸者,宜径註销,不必缉拿,致票久留原差之手。”清袁枚《新齐谐·城隍神酗酒》:“神大怒曰:‘阴司大例,凡阳间公文到来,所拏之人,我阴司协同缉拏。’”吴玉章《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》八:“而清朝反动政府,也对他严加迫害,在他的名字孙文的‘文’字旁边加上三点水,改作‘孙汶’,把他当作海寇来缉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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