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yǒu|yòu shí lǐ jì hé xiāng fēng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里】1. 居住的地方:故~。返~(回老家)。 2. 街坊(古代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):~弄(lòng )。 3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:一~(等于五百米)。~程牌。 4. 衣物的内层:被~。 5. 内部,与“外”相对,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:~外。心~。这~。那~。 6. 姓。
【里】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裏。《爾雅·釋言》里,邑也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里。《傳》里,居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五家爲鄰,五鄰爲里。《前漢·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【芰荷】指菱叶与荷叶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製芰荷以为衣兮,集芙蓉以为裳。”唐罗隐《宿荆州江陵驿》诗:“风动芰荷香四散,月明楼阁影相侵。”明陆采《怀香记·索香看墙》:“芰荷池雨声轻溅,似琼珠滴碎还圆。”
【香风】1.带有香气的风。南朝梁简文帝《六根忏文》:“香风浄土之声,宝树鏗鏘之响,於一念中,怳然入悟。”唐杨师道《赋终南山用风字韵应诏》:“登临日将晚,兰桂起香风。”《醒世恒言·钱秀才错占凤凰俦》:“钱青贴里贴外,都换了时新华丽衣服,行动香风拂拂,比前更觉标致。”刘半农《饿》诗:“同时担子上的小火炉,煎着酱油,把香风一阵阵送来,叫他分外的饿。”2.比喻奢靡淫逸的风气。如:南京路上好八连的战士,冲破十里洋场的香风迷雾,保持了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