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zuì yuǎn|yuàn zhè|zhèi xiāng lí yuán lái cháo shì
【醉】1. 饮酒过量,神志不清:~汉。~鬼。~意。~拳(一种拳术,步法上突出东倒西歪的醉态)。~生梦死。~翁之意不在酒。 2. 沉迷,过分爱好:~心。沉~。陶~(很满意地沉浸在某种境界或思想活动中)。 3. 用酒泡制的:~枣。~虾。~蟹。
【醉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遂切,音檇。《正韻》爲酒所酣曰醉。《書·酒誥》德將無醉。《詩·大雅》旣醉以酒。又心醉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列子見之而心醉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心醉六經。又骨醉。《唐書·武后紀》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,囚之,武氏置二人釀甕中,曰令二姬骨醉。又心和神全曰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通于大和者,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,不知其所由也。又《字彙補》醉李,地名。與檇李同。《公羊傳·定十四年》於越敗吳于醉李。又《字彙補》精崔切,音嶉。《李世澤·韻圖》醉字有平去二音。 《說文》醉,卒也。卒其度量
【远】1. 距离长,与“近”相对:~方。~道。~程。~景。~足(较远的徒步旅行)。~见(远大的眼光)。~虑。~谋。~客。遥~。~走高飞。舍近就~。 2. 时间长:~古。~祖。长~。永~。 3. 关系疏,不亲密:~亲。疏~。~支。 4. 深奥:言近旨~。 5. 姓。 | ◎ 避开:近君子,~小人。
【远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雲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雨阮切,爰上聲。《說文》遼也。《廣韻》遙遠也。《正韻》指遠近定體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願切《正韻》于怨切,爰去聲。《正韻》遠之也。遠近之遠上聲,如《詩》其人則遠之類。遠離之遠去聲,如《論語》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。又叶于員切,音淵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遠矣,民胥然矣。 俗作逺。
【这】1. 代词,此,指较近的时间、地点或事物,与“那”相对:~里。~些。~个。~样。 2. 这时候,指说话的同时:他~就来。 | ◎ “这(zhè)一”二字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点儿。~些年。
【这】《廣韻》魚變切《集韻》牛堰切,音彥。《玉篇》迎也。《正字通》周禮有掌訝,主迎。訝古作這。毛晃曰:凡稱此箇爲者箇,俗多攺用這字。這乃迎也。
【乡】1. 泛指小市镇:~村。穷~僻壤。 2.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:家~。故~。~井。~里(a.家庭久居的地方;b.同乡的人)。~党(乡里)。~试。 3.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,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。
【离】1. 相距,隔开:距~。太阳是~地球最近的恒星。 2. 离开,分开:分~。~别。~家。~散(sàn)。~职。~异。~间(jiàn )。支~破碎。 3. 缺少:办好教育~不开教师。 4. 八卦之一,符号是“☲”,代表火。 5. 古同“罹”,遭受。 6. 古同“缡”,妇女的佩巾。 7. 〔~~〕形容草木茂盛,如“~~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”。 8. 姓。 典
【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丑知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抽知切,音摛。同魑。又《韻會》鄰知切。同離。明也,麗也。易卦名。又散也,違也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司馬公尸居餘氣,形神已离。亦同離。(離)《唐韻》呂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鄰知切,音驪。《說文》黃倉庚也,鳴則蠶生。从隹离聲。《玉篇》亦作鸝。《廣韻》今用鸝爲鸝黃,借離爲離別。《集韻》或作鵹。又卦名。《易·離卦》彖曰:離,麗也。《玉篇》離,明也。又《玉篇》散也。《廣韻》近曰離,遠曰別。《揚子·方言》參蠡,分也。秦晉曰離。《易·乾卦》進退無恆,非離羣也。《待王風》有女仳離。又《玉篇
【原来】uánlái(1)[turnouttobe]∶结果是;证明是这原来是个骗局(2)[usedtobe]∶过去一向他比原来仔细多了◎原来yuánlái(1)[first]∶在最初的时候他原来打算早些动身(2)[sothat’s]∶表示发现真实情形原来如此◎原来yuánlái[original;former]原本,未改动过的原来面目
【原来】;未经改变的。洪深《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》上篇二:“但导演者的手段与工具,却可不必与原来所取,尽然相同。”周而复《上海的早晨》第一部八:“阿英给奶奶提醒,立即退了回来,把脸盆放在床上原来的地方接水。”2.时间副词。表示发现从前不知道的情况。元薛昂夫《朝天曲》:“丙吉,宰执,燮理阴阳气……牛喘非时,何须留意。原来养得肥。早知,好吃,杀了供堂食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七:“俊卿看罢,笑道:‘原来小姐如此高才!难得,难得。’”《红楼梦》第二五回:“﹝黛玉﹞听见房内笑声,原来是李紈、凤姐、寳釵都在这里。”魏巍《东方
【朝市】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朝市,朝时而市,商贾为主。”1.朝廷和市集。《左传·襄公十九年》:“妇人无刑,虽有刑,不在朝市。”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:“臣闻争名者於朝,争利者于市,今三川、周室,天下之朝市也。”汉荀悦《申鉴·政体》:“故先王之刑也,官师以成之,棘槐以断之,情讯以宽之,朝市以共之,矜哀以恤之。”黄省曾注:“《周礼·掌囚》:‘及刑杀,告刑于王,奉而适朝士,加明梏,以适市而刑杀之。’所谓朝市以共之也。”2.泛指名利之场。晋陶潜《感士不遇赋》:“拥孤襟以毕岁,谢良价於朝市。”宋苏轼《发广州》诗:“朝市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