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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宇砧韵切——【双调】乔木查

韵脚:去十二霽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yǔ yuàn 1|4 zhēn yùn

院宇砧韵切释义

【宇】1. 屋檐,泛指房屋:~下(屋檐之下,喻在他人庇护之下)。屋~。庙~。~宙(a.屋檐和栋梁;b.空间与时间;c.天地)。  2. 国土,疆土:故~。  3. 整个空间世界:~内(指天下)。玉~。~航。  4. 风度,仪表:眉~(指人的样子,仪表)。器~轩昂。

【宇】〔古文〕穻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王矩切《等韻》于矩切,音禹。《說文》宇,屋邊也。《釋名》宇,羽也,如鳥羽翼,自覆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。《詩·豳風》八月在宇。《註》宇,簷下也。《大雅》聿來胥宇。又《廣韻》大也。《玉篇》方也,四方上下也。尸子曰:天地四方曰宇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包舉宇內。又《孔穎達·正義》于屋,則簷邊爲宇。于國,則四垂爲宇。《周語》先王規方千里,以爲甸服,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,使各有寧宇。又隤下曰宇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人爲蓋,上欲尊,而宇欲。又籀文作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德天覆。 《集

【院】1.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~子。~墙。庭~。  2. 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:法~。医~。戏~。

【院】《唐韻》王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眷切,音瑗。《說文》堅也。《玉篇》周垣也。亦作寏。《增韻》有垣牆者曰院。《唐書·宣宗紀》作五王院,以處皇子之幼者。又官廨曰院。《唐書·明皇紀》置麗正書院,聚文學之士。又《令狐綯傳》綯爲翰林學士,夜對禁中燭盡,以金蓮花炬送歸院。又《南部新書》自唐初來,歷五院惟二人,李商隱,張延賞。《註》五院,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。又儒者所居曰書院。《方隅勝略》白鹿書院,在廬山。鵝湖書院,在鉛山縣。又浮屠所居曰僧院。《傳燈錄》本行和尙云:若有人道得著,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。又道流所居曰道院

【切】◎ 用刀从上往下用力:~菜。~除。~磋(本义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,引申为在业务、思想各方面互相吸取长处,纠正缺点,如“~~琢磨”)。 | 1. 密合,贴近:~当(dàng )。~肤(切身)。~己。亲~。  2. 紧急:急~。迫~。  3. 实在:~忌。恳~。  4. 旧时汉语标音的一种方法,用两个字,取上一字的声母与下一字的韵母拼成一个音。亦称“反切”。

【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結切,音竊。《說文》刌也。从刀,七聲。《廣韻》割也,刻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骨謂之切。《註》治骨器。《禮·內則》聶而切之爲膾。又迫也,急也。《禮·禮器疏》祭祀之事,必以積漸敬愼,不敢偪切也。又愨實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明君不惡切愨之言。又《揚雄·長楊賦》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要也。又《史記·扁鵲傳》不待切脈。《註》切,按也。又《韻會》譏切也,剴切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切。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,亦作翻,以子呼母,以母呼子也。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。又《前漢·外戚

【砧韵】声的美称。唐刘得仁《秋夕即事》诗:“漏微砧韵隔,月落斗杓低。”元赵明道《斗鹌鹑·题情》套曲:“秋声和轆轤砧韵敲,淅零零细雨洒芭蕉。”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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