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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不允——杂剧·唐明皇秋夜梧桐雨

韵脚:上十七準

平仄:仄 平 仄

拼音: yǔn bù|fǒu

允不允释义

【允】1. 答应,认可:~许。~诺。不~。  2. 公平得当:~当。公~。  3. 信,实:~恭克让(诚信,谦逊能够忍让)。

【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余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庾準切,音尹。《說文》允,信也。从人。《徐曰》儿,仁人也,故爲信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允,信也。《疏》謂誠實不欺也。按《方言》云:徐魯之閒曰允。《書·君奭》公曰:告汝朕允。又《玉篇》允,當也。又《增韻》肯也。又通作盾。中盾,官名。《前漢·班固敘傳》數遣中盾,請問近臣。《註》師古曰:盾讀曰允。又《正韻》羽敏切,音隕。義同。又《集韻》余專切,音鉛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允吾。《註》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zdic.n&#1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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