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八尤
平仄:平 仄 平 平
拼音: yú cái shōu shǔ
【余】1. 我:“~将老”。 2. 剩下来的,多出来的:剩~。~粮。~兴。~悸。~孽。节~。~生。~荫(指前人的遗泽,遗留的庇荫)。~勇可贾(gǔ)(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)。 3. 十、百、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:十~人。 4. 后:“劳动之~,欢歌笑语。” 5. 农历四月的别称。 6. 姓。
【才】1. 能力:~能。口~。这人很有~干。 2. 从才能方面指某类人:干(gàn)~。奇~。奴~。蠢~。 3. 副词。❶方,始:昨天~来。现在~懂得这个道理。❷仅仅:~用了两元。来了~十天。 网
【才】《唐韻》昨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牆來切,音裁。《說文》艸木之初也。从丨,上貫一,將生枝葉。一,地也。《徐曰》上一,初生岐枝。下一,地也。《六書正譌》才,木質也。在地爲木,旣伐爲才,象其枝根斬伐之餘。从木省。別作材,非。又天地人爲三才。《易·繫辭》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兼三才而兩之,故六。 一曰能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必取賢斂才焉。《論語》才難,不其然乎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其令州縣舉茂才異等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擇人以四才。《邵堯夫曰》臨大事然後見才之難。才者,天之良質也,學者所以成其才也。又質也,力
【收】1. 接到,接受:~发。~信。~支。~讫。~益。 2.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~好了。 3.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~割。~成。麦~。 4. 招回:~兵。~港。 5. 聚,合拢:~容。~理。~集。 6. 结束:~尾。~煞。~盘。 7. 逮捕,拘押:~捕。~监。~押。~审。 8.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~束。~心。~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 典
【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式周切《集韻》尸周切,音荍。《說文》捕也。《五經文字》作収,訛。《詩·大雅》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《傳》收,拘收也。又《詩·周頌》我其收之。《傳》收,聚也。又《禮·玉藻》有事則收之。《疏》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又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《註》收,取也。又《戰國策》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《註》收,猶息也。又《博雅》收,振也。《中庸》振河海而不洩。《朱傳》振,收也。又車軫也。《詩·秦風》小戎俴收。《傳》收,軫也。又夏冠名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周弁,殷冔,夏收。《註》收,言所以收斂髮也。
【暑】1. 热:~天。~热。~假。酷~。 2. 中医学“六淫”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