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3 zán|zá sòng yǔ|yù|yú xiàng gōng
【酒】◎ 用高粱、米、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:白~。啤~。料~。鸡尾~。茅台~。~浆。
【酒】《唐韻》子酉切,愀上聲。《說文》就也,所以就人性之善惡。一曰造也。吉凶所造也。《釋名》酒,酉也,釀之米麴,酉澤久而味美也。亦言踧也,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。又入口咽之,皆踧其面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辨三酒之物,一曰事酒,二曰昔酒,三曰淸酒。《註》事酒,有事而飮也。昔酒,無事而飮也。淸酒,祭祀之酒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酒,百藥之長。《東方朔傳》銷憂者莫若酒。《江純·酒誥》酒之所興,肇自上皇,成之帝女,一曰杜康。又酒,明水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夏后氏尚明水,殷尚醴,周尚酒。又天酒,甘露也。《瑞應圖》王者施德惠,則甘露
【咱】1. 我:~不懂他的话。 2. 总称己方(我或我们)和对方(你或你们):~们。~俩。~一起去看戏。 | ◎ 〔~家〕我,自称之辞。 |zBn ㄗㄢ ◎ 方言,“早、晚”二字的合音:这~。多~。
【咱】《篇海》子葛切,音咂。俗稱自己爲咱。又《中州音韻》兹沙切,音查。義同。
【送】1. 把东西从甲地运到乙地:~信。~审。输~。护~。呈~。 2. 赠给:~礼。赠~。雪中~炭。 3. 陪伴人到某一地点:欢~。~别。~亲。 4. 丢掉:断~。 典
【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弄切,音。《說文》遣也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野。《禮·曲禮》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又《增韻》將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《又》公拜送醴。又《正韻》贈行曰送。《詩·秦風》我送舅氏。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《註》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目逆而送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《詩·鄭風》抑縱送忌。《註》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 《玉篇》籀文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相公】◎相公xiànggong(1)[husband]∶古代妻子对丈夫的敬称(2)[man]∶旧称成年男子(3)[primeminister]∶相君。旧时对宰相的敬称;泛称官吏(4)[wencher]∶男妓在京城里面,逛相公是冠冕堂皇的…不算犯法。——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
【相公】1.旧时对宰相的敬称。《文选·王粲<从军诗>之一》:“相公征关右,赫怒震天威。”李善注:“曹操为丞相,故曰相公也。”唐韩愈《皇帝即位贺宰相启》:“相公翼亮圣明,大庆资始。”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二》:“丞相称相公,自魏已然矣。”清吴伟业《咏拙政园山茶花》:“近年此地归相公,相公劳苦承明宫。”吴翌凤笺注:“按《日知録》:‘前代拜相者必封公,故称之曰相公。’”2.泛称官吏。宋王□《道山清话》:“陈莹中云:‘岭南之人见逐容,不问官高卑皆呼为相公,想是见相公常来也。’”《水浒传》第二二回:“今早宋江出去走了一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