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yuǎn|yuàn fān pàn zài pǔ bù|fǒu guī
【远】1. 距离长,与“近”相对:~方。~道。~程。~景。~足(较远的徒步旅行)。~见(远大的眼光)。~虑。~谋。~客。遥~。~走高飞。舍近就~。 2. 时间长:~古。~祖。长~。永~。 3. 关系疏,不亲密:~亲。疏~。~支。 4. 深奥:言近旨~。 5. 姓。 | ◎ 避开:近君子,~小人。
【远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雲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雨阮切,爰上聲。《說文》遼也。《廣韻》遙遠也。《正韻》指遠近定體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願切《正韻》于怨切,爰去聲。《正韻》遠之也。遠近之遠上聲,如《詩》其人則遠之類。遠離之遠去聲,如《論語》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。又叶于員切,音淵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遠矣,民胥然矣。 俗作逺。
【帆】◎ 利用风力使船前进的布篷:~船。~樯。~板。
【帆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炎切,音凡。《集韻》舟上幔以帆風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張雲帆施蜺幬。又石帆,草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石帆水松。《註》劉逵曰:石帆生海嶼石上,草類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扶泛切,音梵。《廣韻》船使風。《釋名》帆,汎也。隨風張幔曰帆。使舟疾,汎汎然也。《韓愈·除官赴闕詩》無因帆江水。《註》洪興祖曰:船使風也。 《玉篇》與同。亦作颿。
【盼】1. 希望,想望:~望。切~。 2. 看,引申为看待:流~。左顾右~。 3. 眼睛白黑分明:~倩。
【盼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匹莧切《正韻》匹襉切,攀去聲。《玉篇》目黑白分明也。《詩·衞風》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。《註》盼,叶匹見反。又《佩觿集》美人動目貌。《宋玉·神女賦》目若微盼,精彩相接。又《正韻》顧也,視也。《宋書·謝晦傳》同被齒盼。《魏書·昭成子孫元暉傳》亦蒙恩盼。又木名。《山海經》浮山多盼木,枳葉而無傷,木蟲居之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隴右道有盼頓州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黃山,盼水出焉,西流注於赤水。又人名。《史記·楚世家》齊將田盼子。又姓。《山海經》深目民之國盼姓,食魚。《註》黃帝時姓也。又《集韻
【再】1. 表示又一次,有时专指第二次,有时又指多次:~次。~衰三竭。 2. 表示重复或继续,多指未然:~说。 3. 表示更,更加:~勇敢一点。 4.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:想好了~写。
【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作代切,音載。《說文》一舉而二也。从冓省。《徐曰》一言舉二也。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仍也。《書·禹謨》朕言不再。《禮·儒行》過言不再。《註》知過則改,故不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。又子例切,音祭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法度而心治兮,辟與此其無異。寧溘死而流亡兮,恐禍殃之有再。
【浦】1. 水边或河流入海的地区。 2. 姓。 网
【浦】《唐韻》滂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頗五切《正韻》滂五切,音普。《說文》瀕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率彼淮浦。又《玉篇》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。《風土記》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。又浦陽,江名。《廣輿記》浦江,本吳越三江之一。又浦江,縣名,屬金華府。浦城,屬建寧府。又合浦,漢郡名,屬交州。又荒浦,舒鳩地名,見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。又姓。晉起居注浦選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