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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常凤哥紫金钗影落芳樽——【双调】水仙子_廉香林南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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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fèng là|luò|lào 4 2 fāng gē zǐ zūn yǐng jīn chāi

赠常凤哥紫金钗影落芳樽释义

【凤】1. 传说中的鸟王(雄的称“凤”;雌的称“凰”):~凰。~雏(幼小的凤;喻英俊少年)。龙肝~髓(喻极难得的珍贵食品)。龙驹~雏(喻有才华的英俊青少年)。雏~清于老~声。  2. 姓。 网

【落】◎ 丢下,遗漏:丢三~四。~了一个字。 | 1. 掉下来,往下降:降~。~下。零~(a.叶子脱落,如“草木~~”;b.衰败,如“一片~~景象”;c.稀疏,如“枪声~~”)。脱~。~叶。~泪。~潮。~英。~日。~体。~座。陨~。~井下石(形容乘人之危,加以打击陷害)。~雁沉鱼。叶~归根。  2. 衰败:没(mò)~。破~。衰~。沦~。流~。~泊(a.潦倒失意;b.豪迈,不拘束,均亦作“落魄(bó )”)。  3. 遗留在后面:~后。~伍。~选。  4. 停留,留下:~户。~荒。~笔。~款。  5. 停留或居

【落】《唐韻》盧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《禮·王制》草木零落,然後入山林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落,始也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楚子成章華之臺,願與諸侯落之。《註》宮室始成,祭之爲落。又叔孫爲孟鐘,饗大夫以落之。《註》以豭豬血釁鐘曰落。又《博雅》居也。《綱目集覽》人所聚居,故謂之村落、屯落、聚落。又《後漢·竇憲傳》躡冒頓之區落。又蕃籬曰虎落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爲中周虎落。《註》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。又廢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子高曰:夫子盍行耶,無落吾事,耕而不顧。又落落,不相入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落落如石。又

【赠】1.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:~与。~礼。~言。~序(送别的文章)。~别。~送。回~。  2.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:追~。  3. 驱除:以~恶梦。

【赠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昨亙切,音。《說文》玩好相送也。《詩·鄭風》雜佩以贈之。《傳》贈,送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公使卿贈,如覿幣。《禮·檀弓》何以贈我。又《詩·大雅》以贈申伯。《傳》贈,增也。《疏》凡贈遺者,所以增長前人,贈之財,使富增於本,贈之言,使行增於義,故云贈增也。又《正字通》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,恩頒自朝廷也。又《詩·鄭風》知子之來之,雜佩以贈之。《朱傳》贈,音則。來,音力。《毛詩古音考》來音釐,贈疑是貽字之誤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
【常】1. 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  2. 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  3. 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  4. 姓。

【常】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音裳。《玉篇》恆也。《正韻》久也。《易·坤卦》後得主而有常。《繫辭》動靜有常。《詩·周頌》常于時夏。《箋》謂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又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又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又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又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
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【哥】1. 兄,同父母(或只同父,只同母)或同族同辈而年龄比自己大的男子:~~。  2. 称呼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男子:李二~。  3. 古同“歌”。

【哥】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牁。《說文》聲也。从二可,古文以爲謌字。《廣韻》古歌字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哥永言。《唐書·劉禹錫傳》屈原作九哥。又《廣韻》今呼爲兄。《韻會》潁川語,小曰哥,今人以配姐字,爲兄弟之稱。又哥舒,複姓。

【紫】1. 在可见光中波长最短,红与蓝合成的颜色:~红。~铜。~外线。~药水。  2. 道教和某些朝代的统治者所崇尚的色彩,因而常在其宫室、服饰、用物前冠之以“紫”:~衣。~书(a.道经;b.皇帝诏书)。~诰(帝王诏令)。~台(神仙、帝王所居)。~气(祥瑞之气,多附会为帝王、圣贤或宝物出现的先兆)。~绶。~垣(皇宫)。~阙。~光阁。~禁城。~袍金带。  3. 姓。

【紫】《廣韻》將此切《集韻》蔣氏切,音呰。《說文》帛靑赤色。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《論語》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《郉昺疏》紫,北方閒色。《又》惡紫之奪朱也。《何晏註》紫,閒色之好者。又水名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紫淵在其北。《註》文穎曰:西河穀羅縣有紫澤,其水紫色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出《何氏姓苑》。又同孳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《註》紫,與孳同。柔弱之貌。漢典考證:〔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正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〕 謹照原文正色之疵改五色之疵。〔又同絮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

【樽】◎ 古代盛酒的器具:“春风东来忽相过,金~渌酒生微波”。 典

【樽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租昆切,音尊。《說文》作尊。《玉篇》酒器也。《正韻》从木者後人所加。亦作罇。《易·大過》樽酒簋貳用缶。又《儀禮·燕禮註》禮法有以壺爲樽者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樽以魯壷。又止也。《淮南子·要略訓》樽流遁之觀。又《韻會》禮運,以尊爲尊之尊,別出樽字。然樽乃林木茂盛之字。又叶蹤倫切,音遵。《馬融·東巡頌》圭璋峨峨,犧牲潔純。鬱鬯宗彞,明水元樽。又叶且緣切,音詮。《蘇軾·祭單君貺文》何以慰君,中里一尊。人生如夢,何促何延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樽以魯壷。〕 謹照原文十四年改十

【影】1. 物体挡住光线时所形成的四周有光中间无光的形象,亦指不真切的形象或印象:人~。花~。倒~。幻~。~壁。~响。~射(借甲指乙,或暗指某人其事)。无~无踪。~~绰绰(模模糊糊,不真切)。捕风捉~。含沙射~(喻暗地里诽谤中伤)。  2. 形象:摄~(照相)。留~。剪~。~印。~像。  3. 描摹:~写。~抄。~宋本。  4. 指“电影”:~评。~院。~片。~视(电影和电视)。~坛。

【影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於丙切《韻會》於景切,英上聲。《廣韻》形影。《集韻》物之隂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惠迪吉,從逆凶,惟影響。《傳》若影之隨形,響之應聲。《列子·天道篇》形動不生形而生影。《顏氏家訓》《書·大禹謨》曰:惟影響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土圭測影,《孟子》曰圖影失形,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云罔兩問影,如此等尤當爲光景之景。凡隂景者,因光而生,故卽謂爲景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呼爲景柱。《廣雅》晷柱,挂景。是也。至晉世《葛洪·字苑》始加彡爲影,音於景反。而世閒輒治《尚書》《周禮》《莊》《孟》从葛洪字,甚爲失

【金钗】妇女插于发髻的金制首饰,由两股合成。南朝宋鲍照《拟行路难》诗之九:“还君金釵玳瑁簪,不忍见之益愁思。”唐温庭筠《懊恼曲》:“两股金釵已相许,不令独作空成尘。”《雍熙乐府·醉花阴·国祚风和太平了》:“两行金釵,最宜素縞。”清黄遵宪《九姓渔船曲》:“金釵敲断都由我,团扇遮羞怕见郎。”2.借指妇女。清沉起凤《谐铎·梦中梦》:“今富贵若此,何不广列金釵,以充下陈。”贺敬之《放歌集·三门峡歌》:“乌云遮明镜,黄水吞金钗。”3.石斛的别名。见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草九。石斛》。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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