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八尤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
拼音: tǔ zhēng zhuān 2 4 4 liǎng zhī|zhì huàn qiū
【土】1. 地面上的泥沙混合物:~壤。黄~。 2. 疆域:国~。领~。 3. 本地的,地方性的:故~。 4. 民间生产的(区别于“洋”):~方(民间流传的药方,亦称“偏方”)。 5. 不合潮流:~气。 6. 未熬制的鸦片:烟~。 7.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。 8. 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青海省:~族。 9. 姓。
【土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他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統五切,吐上聲。五行之一。《說文》地之吐生物者也。二象地之下,地之中,丨物出形也。《易·離彖傳》百穀草木麗乎土。《書·禹貢》冀州厥土惟白壤,兗州厥土黑墳,靑州厥土白墳,徐州厥土赤埴墳,揚州荆州厥土惟塗泥,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,梁州厥土靑黎,雍州厥土惟黃壤。又《書·禹貢》徐州厥貢惟土五色。《註》諸侯受命,各錫以方色土,建大社于國中,一曰冢土。《詩·大雅》乃立冢土。又后土,取厚載之義。共工氏子句龍爲后土,位在中央,主於四季各十八日。《禮·月令》中央土,其日戊己,其帝黃帝,
【争】1. 力求获得,互不相让:~夺。竞~。~长论短。 2. 力求实现:~取。~气。~胜。 3. 方言,差,欠:总数还~多少? 4. 怎么,如何(多见于诗、词、曲):~不。~知。~奈。
【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。《徐鉉曰》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又《玉篇》諫也。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 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
【砖】1. 用土坯烧制而成的建筑材料:~坯。~瓦。~砚(制成的砚)。 2. 形状像砖的东西:茶~。冰~。
【砖】《集韻》徒官切,音團。人名。鄭有石磚。又與甎同。《古史考》烏曹作甎。《後漢·列女傳》曹世叔妻內助訓,古者生女,三日臥之牀下,弄之瓦磚,而齋告焉。又《集韻》徒禾切,音砣。圜貌。
【城】1. 围绕都市的高墙:~墙。~池。~圈。~郭(“城”指内城墙,“郭”指外城墙)。~楼。~堞(城上的矮墙,亦称“女儿墙”)。~垛。 2. 都市:~市。~镇。~府(a.城市及官署;b.喻待人处世的心机,如“胸无~~”)。~邑。~乡。~建。
【城】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成。內曰城,外曰郭。《釋名》城,成也。一成而不可毀也。《古今注》盛也,盛受國都也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夏鯀作三仞之城。一曰黃帝始立城邑以居。《白虎通》天子曰崇城。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帝築萬里長城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帝初築長安城。城南爲南斗形,城北爲北斗形,因名斗城。又諸侯僭侈,建城踰制,謂之產城,若生子長大之義。《司馬法曰》攻城者,攻其所產。又《唐·李肇·國史補》元日冬至,大朝會,百官已集,宰相後至,列燭多至數百炬,謂之火城。《王禹偁·待漏院記》北闕向曙,東方未明
【座】1. 坐位:入~。茶~。~谈。宝~。在~。~右铭。 2. 托着器物的东西。底~儿。 3. 星空的区域,一群星:星~。天琴~。 4. 量词,多用于较大或固定的物体:一~山。
【座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徂臥切,音坐。《玉篇》牀座也。《集韻》坐具。《李嘺讓地官尚書表》八座樞機,五曹要劇。又《韻會》通作坐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當戸牖之法坐。《註》法坐,王聽朝處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坐上客常滿。
【做】1. 进行工作或活动:~活。~事。~工。~手脚(暗中进行安排)。 2. 写文:~诗。~文章。 3. 制造:~衣服。 4. 当,为:~人。~媒。~伴。~主。~客。看~。 5. 装,扮:~作。~功。~派。 6. 举行,举办:~寿。~礼拜。 7. 用为:芦苇可以~造纸原料。 8. 结成(关系):~亲。~朋友。 网
【做】《正字通》俗作字,字彙租去聲。又音佐,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,分作做爲二,非。互見作字註。
【两】1. 数目,二。一般用于量词和“个、半、千、万、亿”前:~个黄鹂。~本书。 2. 双方:~可。~边。~便(客套用语,彼此方便)。~旁。~侧。~袖清风。~败俱伤。 3.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:十~(一市斤。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)。半斤八~(喻彼此一样,不相上下,含贬义)。 4. 表示不定数目:~下子。~着儿(zhāor )。
【两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
【知】1. 晓得,明了:~道。~名(著名)。~觉(有感觉而知道)。良~。~人善任。温故~新。~难而进。~情达理。 2. 使知道:通~。~照。 3. 学识,学问:~识,求~。无~。 4. 主管:~县(旧时的县长)。~府。~州。~宾(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。亦称“知客”)。 5. 彼此了解:相~。~音。~近。 6. 彼此了解、交好的人:故~(老朋友)。 | ◎ 古同“智”,智慧。
【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珍離切《正韻》珍而切,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
【换】1. 给人东西同时从他那里取得别的东西:交~。对~。~工。~文。兑~。 2. 更改,变:变~。更(gēng )~。~马(喻撤换担负某项职务的人,含贬义)。~样。~气。~言之(换句话说)。 典
【换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玩切,音逭。讀若完去聲。《說文》易也。《晉書·阮孚傳》嘗以金貂換酒。又《前漢·敘傳》項氏畔換。《註》孟康曰:畔,反也。換,易也。師古曰:畔換,强恣貌。猶言跋扈也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雲散叛換。《註》叛換,猶恣睢也。《集韻》作愌。又于眷切,音院。《蘇轍·送孫提詩》依依東軒竹,凜凜故人面。詔書遂公私,使節許新換。从手从側人从穴从廾。俗作换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思·魏都賦》雲散叛換。《註》換,猶恣睢也。〕 謹照原文註下增叛字。 考證:〔《左思·魏都賦》雲散叛換。《註》換,猶恣睢也。
【丘】1. 小土山:土~。沙~。~陵。~壑。 2. 像小土山凸起的:~疹。 3. 坟墓:~墓(大墓)。~垄。 4. 量词,指用田塍隔开的水田:一~十亩大的小田。 5. 众人聚居的地方:~民(乡民,邑民)。 6. 用砖石封闭有尸体的棺材。 7. 姓。
【丘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去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祛尤切《正韻》驅尤切,音蚯。阜也,高也。四方高,中央下曰丘。《爾雅·釋丘》非人爲之曰丘。又前高後下曰旄丘。《博雅》小陵曰丘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凡樂,冬日至,于地上之圜丘而奏之。夏日至,于澤中之方丘而奏之。《疏》土之高者曰丘。因高以事天,故於地上。因下以事地,故於澤中。又地名。帝丘,本顓頊之墟,今澶州濮陽縣。又營丘,商丘,楚丘,靈丘,葵丘,咸丘,虎丘,皆地名。又三丘。《張衡·思玄賦》過少昊之窮野兮,問三丘乎句芒。《註》蓬萊,方丈,方壺,三者皆羣仙所居。又《前漢·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