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八語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tā qù ér 2 zhǐ de
【他】1. 称你、我以外的第三人,一般指男性,有时泛指,不分性别:~们(可包括男性和女性)。~杀。 2. 别的,另外的:~人。~日。~乡。~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其~。 3. 虚指:睡~一觉。
【他】《廣韻》託何切《正韻》湯何切,音拖。與佗它通。彼之稱也,此之別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》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又《小雅》人知其一,莫知其他。又《玉篇》誰也。又邪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君子正而不他。又凡牛馬載物曰負他。又《集韻》唐佐切,同。亦畜負物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不被創刃,怖而死者,他他藉藉,塡坑滿谷。《註》他音〈口〉。言禽獸僵死交相積也。又《正字通》方言呼人曰他。讀若塔平聲。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随】1. 跟着:~从。~员。~葬。~即(立刻)。~行(xíng )。~身。~喜。~波逐流。~行(hāng )就市。 2. 顺从,任凭:~意。~口。~宜。~和。~俗。~笔。~遇而安。 3. 顺便,就着:~带。~手关门。 4. 像:他长得~他父亲。 5. 姓。
【随】〔古文〕遀追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爲切,音隋。《廣韻》從也,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隨山刊木。《易·象》隨風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傳》詭,人之善。隨,人之惡者。又易卦名。又《易·咸卦》咸其股,執其隨往吝。《註》隨,謂趾也。《疏》腓動,則足隨之,故謂足爲隨。又《艮卦》艮其腓,不拯其隨。又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其閒容弓,距隨長武。《註》距隨者,物橫畫也。始前足至東頭爲距,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翼侯奔隨。《註》隨,晉地。又國名。漢爲縣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楚武王侵隨。《註》隨國,
【只得】得zhǐdé[beobligedto;haveto;havenoalternativebutto]别无选择,不得不我们只得把会议延期汉
【只得】犹仅有,只有。唐李商隐《武夷山》诗:“只得流霞酒一杯,空中簫鼓几时回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七回:“他当日来的时候,只得头上几茎黄毛,身上还是光光的。”茅盾《动摇》一:“那时,他只得三十四岁,正做着县里育婴堂董事的父亲还没死,金凤姐尚未买来,儿子只有三岁。”2.只好;只能;不得不。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宋江统率三十六将,往朝东岳,赛取金炉心愿。朝廷不奈何,只得出榜招諭宋江等。”明李贽《复晋川翁书》:“倘其父终不肯变,亦只得随顺其间,相几而动。”沈从文《从文自传·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》:“腹中生了蛔虫,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