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二晧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zhī|zhǐ dǎi 4|1 dé|děi|de yīn 4 hǎo|hào bù|fǒu biàn qián xīn
【只】1. 量词:一~鸡。 2. 单独的,极少的:~身。片纸~字。 | 1. 仅仅,惟一:~是(❶仅仅是;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;❸但是)。 2.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:~顾。~管。~见树木,不见森林。
【只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
【歹】◎ 不好、坏、恶:~人。~意。~毒(阴险狠毒)。
【歹】〔古文〕。同,俗省。本作,隷作歺。《俗書正誤》歹,音遏。《長箋》今誤讀等在切,爲好字之反。字原从卜从冂作。zdic.net漢典
【共】1. 相同,一样:~性。~同。同甘~苦。 2. 彼此都具有、使用或承受:患难与~。休戚与~。 3. 一起,一齐:~鸣。~勉。~议。~处(chǔ)。 4. 总计,合计:~计。总~。 5. 与,和: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~长天一色。” 6. “共產党”的简称。 | 1. 古同“恭”,恭敬。 2. 古同“供”,供奉,供给。
【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用切,蛩去聲。《說文》同也。从廿卄。《徐曰》廿音入,二十共也,會意。《玉篇》同也,衆也。《廣韻》皆也。《增韻》合也,公也。《禮·王制》爵人于朝,與士共之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法者,所與天下共也。又《唐韻》九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容切,音恭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共惟秋法,五始之要。《註》服虔曰:共,敬也。師古曰:共,讀曰恭。又姓。《氏族略》以國爲氏。又地名。《詩·大雅》侵阮徂共。《韻會》阮國之地,在河內共城。又《集韻》古勇切《正韻》居竦切,恭上聲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垂作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因】1. 原故,原由,事物发生前已具备的条件:原~。~素。~果。病~。 2. 理由:~为(wéi )。~而。 3. 依,顺着,沿袭:~此。~之。~循(a.沿袭;b.迟延拖拉)。~噎废食。陈陈相~。
【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
【爱】1. 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:喜~。~慕。~情。~戴。~抚。~怜。~恋。~莫能助(虽同情并愿意帮助,但力量做不到)。友~。挚~。仁~。厚~。热~。 2. 喜好(hào ):~好(hào)。~唱歌。 3. 容易:铁~生锈。 4. 重视而加以保护:~护。~惜。 5. 吝惜:“百姓皆以王为~也”。
【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烏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代切《正韻》於蓋切,同。仁之發也。从心旡聲。又親也,恩也,惠也,憐也,寵也,好樂也,吝惜也,慕也,隱也。又《孝經·諫諍章疏》愛者,奉上之通稱。又《諡法》嗇於賜與曰愛。又姓。宋刺史愛申。又叶烏胃切,音穢。《詩·小雅》心乎愛矣,遐不謂矣。《楚辭·九章》世溷濁莫吾知,人心不可謂兮。知死不可讓,願勿愛兮。《袁宏·名臣贊》滄海橫流,玉石同碎。達人兼善,廢已存愛。《謝瞻·答靈運詩》尋塗塗旣睽,卽理理已對。絲路有恆悲,矧乃所在愛。 小篆作。
【好】1. 优点多或使人满意的,与“坏”相对:~人。~汉。~歹。~事多磨。 2. 身体康健,疾病消失,生活幸福:您~。安~。 3. 友爱,和睦:友~。相~。 4. 容易:~办。~使。~懂。 5. 完成,完善:办~了。 6. 表示应允、赞成:~!你干得不错。 7. 很,甚:~冷。~快。~坏。~一会儿。 8. 便于:场地清理干净~打球。 9. 反话,表示不满意:~,这下可坏了! | 1. 喜爱,与“恶”(wù ㄨˋ)相对:~奇。~色。~尚(爱好和崇尚)。~高骛远(亦作“好高务远”)。~逸恶劳。 2
【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呼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許皓切,蒿上聲。美也,善也。《詩·鄭風》琴瑟在御,莫不靜好。又相善也。《詩·衞風》永以爲好也。又好會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琬圭以結好。《左傳·文十二年》藉寡君之命,結二國之好。又人名。張好好,年十三,姣麗善歌,杜牧置樂籍中。見《唐書·杜牧傳》。又曲名。武夷君于山頂會鄕族,仙樂競奏,唱人閒好。見《武夷山志》。又《廣韻》呼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到切,音耗。《說文》愛而不釋也。女子之性柔而滯,有所好,則愛而不釋,故於文,女子爲好。《詩·唐風》中心好之。又孔也。《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辨】1. 分别,分析,明察:~别。~认。~析。~正。~识。明~是非。 2.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,九夫为一辨,七辨为一并。
【辨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莧切《正韻》備莧切,音辯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乾卦》問以辨之。《禮·學記》離經辨志。《註》辨,謂考問得其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《註》辨,謂辨然于事分明,無有疑惑也。又《韻會》牀足笫閒也。《易·剝卦》剝牀以辨。《疏》牀足之上,牀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《程傳》牀之幹也。又變也。《楚辭·九辨註》辨者,變也。謂道德以變說君也。又井地之數也。《禮·王制·註》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見切,音徧。與徧通。帀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《
【钱心】占有金钱的欲望。元孟汉卿《魔合罗》第二折:“更做道钱心重,情分少,枉辱没杀分金管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