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仄
拼音: zǒng chǔ|chù xiāng yí
【总】1. 聚合,聚在一起:~之。~数。~体。~结。汇~。 2. 概括全部,主要的:~纲。~则。 3. 为首的,最高的:~司令。~裁。~经理。~统。 4. 束系,束头发:~角(jiǎo )。 5. 经常,一直:~是这样。 6. 一定,无论如何:~归。“万紫千红~是春”。 网
【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正韻》作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祖動切,音摠。《說文》聚束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作摠,非。《廣韻》合也,皆也。俗作惣。《書•伊訓》百官總巳。《左傳•僖七年》若總其罪人以臨之。《註》總,將領也。《前漢•揚雄傳》解扶桑之總轡。《註》總,結也。《屈原•離騷》紛總總其離合兮。《註》總總,猶繜繜,聚也。又《釋名》總,束髮也,總而束之也。《詩•齊風》總角丱兮。《疏》總聚其髮,以爲兩角。《儀禮•喪服》總六升。《註》總六升者,首飾象冠。又禾稾曰總。《書•禹貢》百里賦納總。《疏》總者,總下銍秸禾穗與稾,總皆送之。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【相宜】宜xiāngyí[appropriate;suitable;fitting]合适,符合在那个场合你说这样的话是不相宜的典
【相宜】。汉蔡邕《独断》卷上:“春荐韮卵,夏荐麦鱼,秋荐黍豚,冬荐稻鴈,制无常牲,取与新物相宜而已。”宋陆游《梨花》诗:“开向春残不恨迟,緑杨窣地最相宜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○回:“只有凤姐可以照管里头的事,况又贾璉在外作主,里外他二人,倒也相宜。”沈从文《从文自传·一个老战兵》:“野外演习时,不管是水是泥,喊卧下就得卧下,这些规矩纪律真不大同本地小孩性格相宜!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