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樽前但得——【越调】小桃红_赠刘牙儿瓠

韵脚:入二十五德

平仄: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zūn qián dàn dé|děi|de

樽前但得释义

【樽】◎ 古代盛酒的器具:“春风东来忽相过,金~渌酒生微波”。 典

【樽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租昆切,音尊。《說文》作尊。《玉篇》酒器也。《正韻》从木者後人所加。亦作罇。《易·大過》樽酒簋貳用缶。又《儀禮·燕禮註》禮法有以壺爲樽者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樽以魯壷。又止也。《淮南子·要略訓》樽流遁之觀。又《韻會》禮運,以尊爲尊之尊,別出樽字。然樽乃林木茂盛之字。又叶蹤倫切,音遵。《馬融·東巡頌》圭璋峨峨,犧牲潔純。鬱鬯宗彞,明水元樽。又叶且緣切,音詮。《蘇軾·祭單君貺文》何以慰君,中里一尊。人生如夢,何促何延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樽以魯壷。〕 謹照原文十四年改十

【前】1. 指空间,人面所向的一面;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;家具等靠外的一面,与“后”相对:~面。~边。~方。面~。~进。~程。  2. 指时间,过去的,往日的,与“后”相对:以~。~人。~此。~科。~嫌。~言。~车之鉴。  3. 顺序在先的:~五名。  4. 向前行进:勇往直~。

【但】1. 只,仅,只是:~愿如此。~凡(凡是,只要是)。~分(只要)。  2. 不过,可是:工作虽辛苦,~没有叫苦的。  3. 徒然:“何~远走,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?”  4. 姓。

【但】《唐韻》徒旱切《韻會》蕩旱切《正韻》徒亶切,音誕。徒也,凡也。又空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民欲祭祀喪紀,而無用者,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。又語辭。猶言特也,也。通作亶。詳前亶字註。又與誕通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媒但者,非學謾也,但成而生不信。《註》但,詐也。又但馬,一名誕馬,散馬也。《宋書·江夏王義恭傳》平乗誕馬,不過二。《程氏·演繁露》誕馬猶徒馬。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,名坐馬。亦曰引馬,卽但馬也。《遼史》作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義同。又姓。漢西域都尉但欽,濟隂太守但巴,宋有進士但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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